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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自然人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收到的股息红利纳税地点在哪里?

自然人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收到的股息红利纳税地点在哪里?

境内自然人“甲、乙”为境内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A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投资境内B公司40%股份。

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在B公司分配股利时,最终是由“甲、乙”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现求证:

1、纳税地点是哪一个?B公司所在地、A合伙企业所在地。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您好,我想成立蔬菜肉类配送公司,但是我的货物都是从个人或者个体户手里收购的,他们都没有办法为我提供进货发票,请问我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

您好,我想成立蔬菜肉类配送公司,但是我的货物都是从个人或者个体户手里收购的,他们都没有办法为我提供进货发票,请问我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三、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对其领取发票的种类、数量、版面金额以及领取方式按规定予以确认。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的规定,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因此,如为其他个人销售货物符合上述规定情形,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另外,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一步了解。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去年4月给对方开专票,今年7月被告知,发票弄丢,未认证,需要我方重新开具红字发票冲红丢失的那一份,,并且开具蓝色发票,收到对方的红字申请信息表,开具给对方了,请问这样的流程对吗?发票丢失有红字申请信息

去年4月给对方开专票,今年7月被告知,发票弄丢,未认证,需要我方重新开具红字发票冲红丢失的那一份,,并且开具蓝色发票,收到对方的红字申请信息表,开具给对方了,请问这样的流程对吗?发票丢失有红字申请信息

你好,去年4月给对方开专票,今年7月被告知,发票弄丢,未认证,需要我方重新开具红字发票冲红丢失的那一份,,并且开具蓝色发票,收到对方的红字申请信息表,开具给对方了,请问这样的流程对吗?发票丢失有红字申请信息表就可以吧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合肥的个人出租商铺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房租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显示的是综合税率,请问这个综合税率包含了哪些税?是不是包含了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个税等所有税种?

合肥的个人出租商铺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房租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显示的是综合税率,请问这个综合税率包含了哪些税?是不是包含了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个税等所有税种?

合肥的个人出租商铺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房租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显示的是综合税率,请问这个综合税率包含了哪些税?是不是包含了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个税等所有税种?


    个人出租非住房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综合征收率为当地征管规定,如需要了解综合征收率的详细规定,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请问根据财税2002 57号文 的规定,新成立的分公司要在所得税预缴期内做总分机构备案,请问这个预缴期是指什么时候?是指年度汇算清缴之前的四个季度吗?

请问根据财税2002 57号文 的规定,新成立的分公司要在所得税预缴期内做总分机构备案,请问这个预缴期是指什么时候?是指年度汇算清缴之前的四个季度吗?

我司分公司是19年12月31日拿的营业执照,税种核定是2020年1月开始。因为是分公司,需要去做所得税汇总备案,请问根据财税2002 57号文 的规定,新成立的分公司要在所得税预缴期内做总分机构备案,请问这个预缴期是指什么时候?是指年度汇算清缴之前的四个季度吗?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个人将其名下的房屋权属转移至其经营的个体户名下要交税吗

个人将其名下的房屋权属转移至其经营的个体户名下要交税吗

总局政策明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但是,对于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基层税务干部中有极大争议,咨询税法法律专业人士,有观点认为,民法上,个体户是自然人的延伸,二者是等同的法律主体。此外,个体户只是自然人的名义经营实体,最终收益归经营者,且经营者将其名下房产转给其个体户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交易,不产生交易收入,故不是税法意义上的转让财产或销售财产,总局明确不征契税应同此理。请问,该观点是否正确?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请问附加税何时退回,或在何时抵减?

请问附加税何时退回,或在何时抵减?

根据财税〔2018〕80号 《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市政府发放给个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市政府发放给个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因此,市级政府发放给个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和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补贴需要合并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退税政策,能否抵扣国内运输环节进项税额?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退税政策,能否抵扣国内运输环节进项税额?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退税政策,能否抵扣国内运输环节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零税率不符合2016年36号文规定的不得抵扣情形正列举范围,能否认为取得该国内运输专票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请问 2017年48号文已延长适用期限,那么其中第三条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具体口径所依照的2015年9号公告已失效,那么现在应当使用什么口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呢?

请问 2017年48号文已延长适用期限,那么其中第三条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具体口径所依照的2015年9号公告已失效,那么现在应当使用什么口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

 一、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

  (一)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

  (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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