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您好,我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中含有地下停车场。请问是否可以引用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将该地下停车场认定为“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处理”,如按该三十三条执行,是否地下车位在企业所得税中视同公配,不分摊成本?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2份),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
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假如烟草公司经营地址不在烟叶收购地那里,异地购买烟叶,税法上说申报缴纳烟叶税要在收购烟草地当地税务机关缴纳,是否可以在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烟草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规定:“ 第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您好,我公司主营业务是一家线下仓储代存,分拣打包然后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发运。请问给上游客户开具发票的税目选择和税率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现在开具发票都是按照6个点还是按照2016年36号文件执行3%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