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 3 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单位已网上申请了,可是本月的该税种申报表仍然是全额,没有显示减免三个月。我是先按申报表先全额缴税后,税局后期再退还吗?
根据皖财税法〔2020〕287号规定:“二、办理程序
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规定: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想问一下,我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现在主要从事校园后勤业务,向我们提供学生的桶装水销售和洗衣业务,取得的收入,在本年是否可以享受提供生活服务免税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七)生活服务。
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厂房全部出租出去,给对方开具5%的房屋出租发票,普通发票。请问,我们是否符合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不超过30万销售收入不交增值税的条件?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居民个人所得税2019年各月度申报均已完成,共计预交300元。
年度汇算时,年度综合总收入12.5万元,年度应纳税额为380元。这种情形,可以申请退还上年度各月度预交的300元税款吗?
谢谢!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A企业是独立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投资入股了B企业,现在B企业建设厂房等设施,由A企业直接和施工单位、设计、材料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由A企业直接付款,发票开A企业名称,请问A企业可以抵扣、列支入账吗?
因您的问题前提条件不明确,请核实是否属于对B企业的追加投资等情形。B企业已成立的,该企业发生的业务,应根据实际业务取得发票。
请参阅《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2020年第24号)文件规定:“六、通行费电子票据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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