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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行政单位是否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和缴税申报

行政单位是否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和缴税申报

我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曾经有过两次出租房屋行为,但在出租时已经在税务局为承租人开具税票并取得完税证明。现在我单位无经营行为,是否需要进行纳税登记和申报?开具票据后没有再做过税务申报,是否会有处罚?相关依据是什么?谢谢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通用机打发票查验问题

通用机打发票查验问题

你好。因我单位收到一张云南通用机打发票,餐饮费,金额303元,请问通用机打发票现阶段是否还可以使用,如可以使用该怎么辨别发票真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文件规定:“六、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扣除10%政策加计抵减额计算方法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扣除10%政策加计抵减额计算方法

我单位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中加计扣除政策,营业收入符合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条件。想问一下我公司计算加计抵减额的依据是否为当期全部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然后乘以10%,进行加计抵扣进项税。当期全部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本月收到并认证的所有成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发票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请问发债过程中产生的承销费、信托管理费、咨询费等手续费,可以抵扣增值税不?

请问发债过程中产生的承销费、信托管理费、咨询费等手续费,可以抵扣增值税不?

请问发债过程中产生的承销费、信托管理费、咨询费等手续费,可以抵扣增值税不?

1、发行债券支付给券商的承销费,不属于贷款服务而是券商直接收取的金融服务费,你公司取得券商开具的承销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俱乐部回复。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涉税咨询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涉税咨询

我司为房地产开发的集团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管理下属企业及咨询服务,为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统借统还业务。公司所开发的房产项目为老项目,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

2019年度我司的收入如下:

1.         房屋销售收入5000万(增值税简易计税)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季报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

季报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

 我是季报小规模纳税人,在3月末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选择4月1日生效,那本来4月份应该报的1-3月份季报现在要怎么报税呢,会产生什么滞纳金吗

 

    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为一般纳税人的,第一季度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公司租入用于农产品种植的土地,有多的地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依旧种植农产品,请问这部分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汇算清缴的时候是否要记入应纳税额所得额?

公司租入用于农产品种植的土地,有多的地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依旧种植农产品,请问这部分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汇算清缴的时候是否要记入应纳税额所得额?

    一、根据财税〔2017〕58号规定:“四、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您好:

      房地产企业开发新项目,分二期开发,一期已完工、销售开票;二期尚未完工。一期和二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待抵扣,问题如下:

  1、一期售房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否可以同时抵减一期和二期的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发票问题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发票问题

您好我是民航代理人,属于小规模企业。航空公司现在要求开具19年的代理费增值税专票发票。按照发生时间开具发票原则,我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该为3个税点。但是咨询了税务局,税务局给出回答是:可以开具3点发票的同时必须上报:“同意放弃开具1个税点优惠政策”的说明。也就是说我从现在开具3个税点的这张发票开始,发生的所有业务所产生的发票再开具发票只能开3点发票,不允许享有开具1点发票的优惠政策了。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我不能享有优惠政策了?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根据防疫政策,公司承担的湖北籍员工隔离费用

根据防疫政策,公司承担的湖北籍员工隔离费用

 疫情期间,对湖北籍员工进行隔离,发生的住宿费、餐费以及包车费用,是否属于福利支出,按工资薪金的14%进行税前扣除?如取得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符合,则不可扣除。另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库”栏目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相关规定。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取得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可按规定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不符合,则不可以。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

发布时间:2021-08-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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