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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无产权车位所得税前成本处理

无产权车位所得税前成本处理

我司于烟台市有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根据土地出让合同不计容积率、无产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以出售使用权形式进行销售。

请问可否适用2009年31号文约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将其成本分摊至地上计容可售产品中。后续销售车位时只结转收入,不再结转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申报环保税时,计算基础是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中实测浓度还是折算浓度计算?

申报环保税时,计算基础是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中实测浓度还是折算浓度计算?

   请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93第七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预收阶段(还未计提销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增量留抵退税问题

预收阶段(还未计提销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增量留抵退税问题

经了解,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及时确认纳税义务又有留抵税额如何办理期末留抵退税问题做出回复

通知中提到“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项目,除了按规定预缴税款外,应同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但我司项目仍处于预售阶段,根据福建省国税局下发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解答20170119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有关问题解答(二)》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方式确认:以纳税人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开具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请问2013年以前所购乘用车,电子合格证无配置序列号,如何办理购置税?

请问2013年以前所购乘用车,电子合格证无配置序列号,如何办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六、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自然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机器设备、原材料)进行投资,增值税如何缴纳?

自然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机器设备、原材料)进行投资,增值税如何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四条规定: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事业单位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咨询

事业单位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咨询

我单位去年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因为我们是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分别为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和我单位职责相关的审计、绩效评价等,有部分委托事务所进行,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此种情况,我单位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

从经营销项来看,我单位自有资金有和审计、评价等咨询服务相关的销项产生,但财政拨款没有相关销项产生;

从经营进项来看,我单位自有资金和财政拨款均有审计、评价类的咨询进项。

经和相关的事业单位沟通,大家认为自有资金产生的进项可以抵扣,但考虑到财政拨款没有销项产生,所以财政拨款取得进项没有抵扣。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2018年的发票税率为16%,现在才收到发票能否正常入账

2018年的发票税率为16%,现在才收到发票能否正常入账

您好作为一般纳税人想咨询以下事情:

1.我公司2019年10月货物入库,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日期为2018年12月且税率为16%,因供应商无法更换发票,我们想咨询此发票我们能否正常使用,如果可以是否可以按票面税额抵扣;

2.供应商提前开具发票的原因:

①.过年前备货

②.冬季储备因为是液体害怕发生霜冻,所以供应商才提前开具此张发票,货物后到我公司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由于供应商开具发票日期为2018年12月,即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所以应该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率开具发票,税率为16%,故该发票可以正常使用。是否可以抵扣请参照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一般纳税人在建筑工地承包外架承包方提供人工进行搭设,并由承包方提供所需钢管,此时承包方可开三个点的专用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在建筑工地承包外架承包方提供人工进行搭设,并由承包方提供所需钢管,此时承包方可开三个点的专用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在建筑工地承包外架承包方提供人工进行搭设,并由承包方提供所需钢管,此时承包方可开三个点的专用发票吗,是为什么呢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所附声明中,生活服务业下的“10.社会工作”至“15.代理业”是依据什么文件归属于生活服务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所附声明中,生活服务业下的“10.社会工作”至“15.代理业”是依据什么文件归属于生活服务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所附声明中,生活服务业下的“10.社会工作”至“15.代理业”是依据什么文件归属于生活服务业的,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一般纳税人期间取得进项发票当时没有进行进项抵扣,现在无法在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中勾选确认,且在金三系统上无法实现认证抵扣

一般纳税人期间取得进项发票当时没有进行进项抵扣,现在无法在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中勾选确认,且在金三系统上无法实现认证抵扣

你好,公司2019年9月前为一般纳税人,按简易计税征收,后纳税评估中中发现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所以税务局要求调整税率,补缴税款。公司10月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且10月已申报增值税,但是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取得进项发票当时没有进行进项抵扣,现在无法在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中勾选确认,且在金三系统上无法实现认证抵扣。所以,想问如何操作,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贵公司10月已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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