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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吸收合并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吸收合并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甲和乙为夫妻关系,甲出资70%,乙出资30%成立A公司。

A公司出资90%,乙出资10%成立B公司。现A公司欲吸收合并B公司(溢价)。

咨询下:该吸收合并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收?若涉及相关依据是哪条?若不涉及,依据又是什么?


    企业合并涉及到个税主要是依据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政策,如果个人原股权原值小于新企业股权原值,就说明有增值,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文件可参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预存卡发票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问题

预存卡发票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问题

请问,“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照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据此规定,我公司购买预存卡的预存卡,取得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不征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企业出租房屋因承租方违约不续租,出租方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属于价外费用吗?

企业出租房屋因承租方违约不续租,出租方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属于价外费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码头无办公场所,船舶上不具备开具机打发票条件。须增加手撕票票种,请问手撕票要申请哪种类别?

码头无办公场所,船舶上不具备开具机打发票条件。须增加手撕票票种,请问手撕票要申请哪种类别?

您好,我司是运载旅客往返厦门金门的航运公司。将向旅客超重行李收取行李超重费。因客人在码头,码头无办公场所,船舶上不具备开具机打发票条件。须增加手撕票票种,请问手撕票要申请哪种类别?如何申请?谢谢。


通用定额发票适用主体:限定于在税控收款机和网上开具发票使用范围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或者不适合使用机打开票的纳税人。《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共分为壹元、贰元、伍元、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等7种面额。规格175mm×77mm,并列二联次。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网上办税大厅左侧“无纸化办税”链接至无纸化办税系统,选择左侧菜单“文书办理”下的“申请事项”。点击3.首次申请普通发票进行票种核定。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直接支付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直接的定义

直接支付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直接的定义

法条: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此法条中的直接是指将工资直接由单位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还是指实质性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工资由本单位单独计算但由劳务派遣人员代发的工资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单位聘请的外部专家所支付的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计算抵扣。

单位聘请的外部专家所支付的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计算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请问火车纸质退票凭证是否能用于报销?

请问火车纸质退票凭证是否能用于报销?

因为退票而产生退票费,火车站柜台出具的是没有盖发票章的退票报销凭证,凭证上只有火车站经办人的盖章。是否能用于报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想要最新版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想要最新版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建议您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您也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下载中心-其他下载中下载《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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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以下统称开票人)的一些要求,关于肯德基开票人英文加数字

关于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以下统称开票人)的一些要求,关于肯德基开票人英文加数字

关于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以下统称开票人)的一些要求,关于肯德基开票人英文加数字;复核人、收款人未填写,是否符合发票开具的规定?还有UU跑腿、京东商城收款人为UU跑腿、京东商城,这样的发票是否符合规定?现在科技日渐成熟,关于直接自动开具发票的不需要人工开具的发票的开票人符合人收款人如何确定,是否可以给于说明!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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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有一个复垦券,让B公司用了,A公司是否需要交税,按照那个税目缴纳,B公司是否可以列入土地价款,是否可以抵减销项税额?

A公司有一个复垦券,让B公司用了,A公司是否需要交税,按照那个税目缴纳,B公司是否可以列入土地价款,是否可以抵减销项税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本公告所称补充耕地指标,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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