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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两套房同时交房契税怎么算

两套房同时交房契税怎么算

我老公婚前买了一套房,我结婚前和我爸一起买了一套房都在合肥,现在同时交房,契税怎么算?


  根据房产局查房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以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家庭为单位进行查询。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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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性搬迁事宜

企业政策性搬迁事宜

我公司所在地当地政府(苏州吴中区)以回购方式对公司进行厂房、土地、停业和搬迁及员工等进行补偿,工商营业执照现已迁至苏州吴江区,现税务还未办理迁移,

1. 是在吴江区税务局办理搬迁清算,还是在原税务局办理清算?如何办理?

2. 搬迁开始时间是如何确认?

3. 搬迁完成后的所得是否可以用来弥补目前经营亏损?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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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作废的发票金额能否不计当期收入?

未作废的发票金额能否不计当期收入?

因10月份开错一张发票未作废,因工作疏忽以为已经作废,导致四季度开票税额超过30万元,请问我这张作废的发票实际已经开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发票给对方了,请问我这个未作废的发票金额能否不计当期收入,怎么更改,因为税控盘无法更改了。

现答复如下:

未作废的发票需要计入当期的销售额.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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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目前认定是经纪代理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现有从厦门给客人运货到深圳,我司是无物流车,因此再委托给拖车行。请问此部分业务是否属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可以开具9个点的发票?

物流行业,目前认定是经纪代理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现有从厦门给客人运货到深圳,我司是无物流车,因此再委托给拖车行。请问此部分业务是否属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可以开具9个点的发票?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司是物流行业,目前认定是经纪代理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现有从厦门给客人运货到深圳,我司是无物流车,因此再委托给拖车行。请问此部分业务是否属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可以开具9个点的发票?谢谢


经纪代理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同属于现代服务大类。无运输工具承运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按照9%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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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是否可以计入科技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是否可以计入科技人员

对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我企业人员全部为劳务派遣人员,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可以计入科技人员?算职工总数总数的时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三、认定条件

   (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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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其他公司提供给我们机打劳务费发票,对方提供的发票能作为差额计税的成本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其他公司提供给我们机打劳务费发票,对方提供的发票能作为差额计税的成本发票吗?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承包了一个27多万的公路养护工程(属于建筑业纯劳务清包工工程)。部分工程,后面又以18万多的价格分包给其他公司,其他公司提供给我们机打劳务费发票,对方提供的发票能作为差额计税的成本发票吗?但机打发票上没有显示对方公司缴纳的税率,这样的情况还能差额计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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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开给医院发票,现在医院因为药品过期自行销毁药品,开个说明给我们,要我们开冲红发票可否?

医药公司开给医院发票,现在医院因为药品过期自行销毁药品,开个说明给我们,要我们开冲红发票可否?

医药公司开给医院发票,现在医院因为药品过期自行销毁药品,开个说明给我们,要我们开冲红发票可否?

没有发生销货退货,就是药品过期,医院自行销毁药品,销毁的这批需要我们开冲红发票,就给我们开个说明证明,销毁冲红的这批货款也就不付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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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举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的扣除范围

请列举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的扣除范围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计算销售额时应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根据财税〔2016〕140号第七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这里的“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并非房地产开发的专有名词,实操中有各种争议,恳请税务局列举具体的扣除范围。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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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耕地缴纳土地使用税时间问题

征用耕地缴纳土地使用税时间问题

我企业2015年11月20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一块,土地性质为耕地,已足额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税务局要求我自2015年12月起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正确?是否违背财税2008第186号文件?是否应于满一年的次月即2016年12月起才开始缴纳?多交的土地使用税税款及滞纳金是否应予退回?急盼答复,请看山东有专门文件加以说明,河北有没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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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印花税是全额按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纳税吗?没有合同也是这样吗?

零售企业印花税是全额按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纳税吗?没有合同也是这样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由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0.3‰贴花。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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