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的识别号中,字母O与数字0在同时使用,请问,谁能分清字母O与数字0,对具体工作者,带来了无穷烦恼。希望,只用一数字0,就不要再使用字母O了,不知可否接纳,改进,拭目以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工商部门发放的,建议您向工商部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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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金融企业,账面上挂有大量的代垫诉讼费,是追索债权时形成的。能否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文件,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1)请检查您手机设置中是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网络限制。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对苹果IOS系统手机,点击“设置→蜂窝移动网络→个人所得税→勾选WLAN与蜂窝移动网”;对安卓系统手机,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击“设置→无线和网络→流量管理→应用联网→个人应用中的个人所得税→勾选移动网络和WIFI”。然后,重新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网络不稳定所致,请切换到WIFI网络环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
电商个体工商户,做代销服装鞋帽等,月营业额几千,要交什么税的,交多少,做账要有会计证的吗
个体工商户主要涉及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根据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建账等情况,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进一步区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等方式,建议与主管税务局进一步咨询确认税种核定情况,不同的征收方式对申报、适用税率会有影响。有关账务处理问题不属于税务机关管辖的范围,建议向财政部门咨询。
我想请问关于公司向境外汇款这块,什么情况下是增值税和所得税都要交,什么情况下是只交一种就可以?
比如说我们公司会向境外公司支付管理费,特许经营费,以及统筹服务费,这些汇款,哪些是增值税和所得税都要交,哪些是只交其中一项就可以,境外付款交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凭什么东西抵扣,一直没找到明确的政策,所以想咨询下,谢谢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附件2:……一、……(十五)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您好,听说企业跨区变更住所需要将税务进行清税后才能迁走,据说清税需要缴纳房租税和残保、工会经费等,加起来需要数万元,请问是真的吗?作为创业阶段的小微企业很难承受这个成本。
答复如下:迁移之前需要把之前欠税缴清。
法定代表人的移动电话有变化,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信息需要更改,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变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需要走什么流程,求详细步骤
如您需修改来文所述的信息,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栏目选择相应的变更事项进行办理。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某民政福利企业在外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外地未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也未在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是回注册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办理了民政福利退税手续,请问是否如法?在外地生产经营的业务是否能回本地享受民政福利退税待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请问一下公司2018年连续12个月总公司销售额为300万元,分公司销售额为360万元,这个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标准是按照总分公司汇总起来算,还是总公司算总公司的分公司算分公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二十二条条的规定,(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 难以监测的施工扬尘,按照《施工扬尘产生、消减系数表》(附件1),核定大气污染物(一般性粉尘)排放量,计算环境保护税的应纳税额。月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月应纳税额=月应税污染物当量数×适用税额标准 月应税污染物当量数=月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月污染物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削减量系数)×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