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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税总28号文第第十条“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理解

税总28号文第第十条“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理解

这里的“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为什么没有像第九条”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即没有像第九条既要求提供收款凭证,同时要求提供内部凭证。(我觉得最起码有一个收款凭证,即收据才能证明真实性)如果两者都提供不是更能体现税前扣除凭证真实性原则嘛。

发布时间:2022-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境外公司提供我司公关服务,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和结束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境外公司提供我司公关服务,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和结束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境外公司提供我司公关服务,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和结束;

问1: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财税2016年36号 第13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发布时间:2022-01-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税收征管  增值税  

纳税知识

供暖企业之间结算可以享受居民供热免征增税优惠政策么

供暖企业之间结算可以享受居民供热免征增税优惠政策么

我公司与另一供暖企业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另一方供暖企业负责向居民个人收取暖费,然后整理收费台账,经过审核后,将收取的全额采暖费转至我公司账户。”另一供暖企业已对个人开具免税发票。我公司与另一方结算时,居民个人取暖费部分是否可以开具免税发票,发票名头为对方供暖企业。

发布时间:2022-01-1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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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报销没有取得火车票,只有铁路行程信息提示单,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

员工报销没有取得火车票,只有铁路行程信息提示单,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2-0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取得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可按9%抵减销项税,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作为分包发票在预缴时抵扣总包金额吗

取得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可按9%抵减销项税,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作为分包发票在预缴时抵扣总包金额吗

公司为所在地杭州,工程项目所在地常山,取得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可按9%抵减销项税,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作为分包发票在预缴时抵扣总包金额吗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规定:“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2022-0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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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21年12月申请享受留抵退税,后期公司产生销售收入后,交纳增值税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我公司2021年12月申请享受留抵退税,后期公司产生销售收入后,交纳增值税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我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成立,因公司项目建设期产生大量进项税发票,现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我公司符合留抵退税政策,要求我们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留抵退税事项。如果我公司2021年12月申请享受留抵退税,后期公司产生销售收入后,交纳增值税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发布时间:2022-0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关于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

关于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

对“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划分,我认为:如果我办了个体工商户、个独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实体),“实打实”以这些实体去签合同、接业务、聘员工、为员工发工资,买保险,还有一些固定资产,固定办公场所,那实体从事的咨询、医疗、授课等等,就是“经营所得”。如果业务“实打实”都是我个人在接,则是“劳务报酬所得”。我个人接的业务,然后成立实体,实体成立的目的,仅仅是开发票做成本,或者仅仅是为了降低税负,那这些为此而成立的“实体”(这些实体的特点就是无资产、无办公场所、无合理数量的员工或无劳动保险支出),那就是虚构业务,转换了业务性质。我这样认为对不对?请文字回复,谢谢您!

发布时间:2022-01-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500以内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进入费用,税前扣除吗

500以内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进入费用,税前扣除吗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2-01-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特许权和特许经营权分别在增值税中对应哪个税目?

特许权和特许经营权分别在增值税中对应哪个税目?

请问特许权和特许经营权分别在增值税中对应哪个税目?

(特许权费,是为特许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收取的费用;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发布时间:2022-01-0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1%税率延续是否延续到2022年?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1%税率延续是否延续到2022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2-01-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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