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活动策划及活动组织服务(包括提供开展活动所需的人员与物资),请问该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征税的范围?
2、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合同,乙方派出自己的人员去派发甲方的商品宣传页,请问该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征税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地方财政根据企业销售数量或收入给予研发补贴,如果:1补贴以超额累进形式计算;2补贴对销售数量或收入有最低要求;3补贴为定额,但对数量或收入有门槛。
上述3种研发补贴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与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补贴”,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股东1,2和3(我方)为注册于英属维尔京及开曼群岛的公司。股东1,2和3分别持有香港控股公司80%、10%、10%的股权(合共100%),香港控股公司直接持有中国境内公司100%股权(详见附件)。三位股东出于商业需求,拟对香港控股公司进行内部重组。重组方案为三位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以各自持有的香港控股公司合共100%股权对一家开曼群岛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开曼群岛公司根据出资协议向三位股东按各自原本对香港控股公司的持股比例发行新股。重组后,开曼群岛公司成为香港控股公司100%股东,三位股东对香港控股公司及中国境内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亦未取得任何现金对价或收益。
你好,我们通过法院拍卖中标了一处房产的(土地+建筑物),根据拍卖公告,出让方需要缴纳的相关税款由我们承担,我们交完税之后再凭完税凭证去法院退还这部分代缴费用。现在缴纳土增税时,对方因为管理问题导致所有的财务票据和账本都找不到了。房屋及构建物采用评估的方式计算成本,土地目前只能在当地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调到土地 ,相关的财政收据和契税收据都找不到了。请问 国土局的土地出让合同及合同标注的费用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支付凭据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问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取得的收入是否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二条规定,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预缴增值税欠税(预缴是在同一主管税务机关,不属于异地预缴)。请问是否可以适用《国税发2004 112号文件》,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应预缴未按期预缴的增值税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