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9年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9年第46号)的报表填写范围,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期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年终不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1、商业服务型分公司一直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申报涉税事项,2018年资产总额52.34万元,从业人数25人,应纳税所得额105016.45元,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能享受小型微利的税优政策吗?
2、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明文规定独立核算分公司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优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问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是否减除20%的费用后,才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来计算税额。例如:小发只取得劳务报酬,每月6万,一年72万,那么年度汇算时候是否按照 72万-72万X20% 来并入综合所得额计算个税? 简单来说劳务报酬平时按照超不超4000来减800或20%的费用后计算个税,次年年度汇算清缴时候,不再分超不超4000元,统一按照收入减去20%的费用后的余额并入综合所得来计算个税,对吗?
如果纳税人仅取得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如果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是否同样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基本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问:2019年劳务收入19万多,未缴纳个税,现在能否通过年度汇算清缴进行补缴个税呀?
答:可以。汇算清缴意思就是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问:汇算清缴表填好后,无法申报
问:个体工商户同时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进行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分别扣除60000元费用?如果不可以,60000元是否可以分为两部分,在两次汇算清缴时分别扣除?
答:1、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3、同时取得的话我认为是不可以分别扣除6万的,也不能将6万分为两部分扣除。还是建议直接咨询主管税务局确认。
问:在网上看到一个解读说“居民个人可以放弃退税,是指填报申报表至显示退税的栏次放弃退税诉求。(放弃退税不等于放弃申报)”;这样说的话除了已预扣预缴税额=应预扣预缴税额的情况之外,都需要填写纳税申报表吗?有点乱了
答: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因此,若您需退税但放弃了退税的情形,则无需办理汇算清缴,也不用填写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
问:如确定外籍人员为居民个人,则外籍人员办理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收入额计算公式会有何不同吗?目前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收入x100%,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都为收入的80%,外籍人员是否也适用呢?
答: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以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收入额的计算公式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