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口的货物出口给国外客户可以凭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办理退税吗?如果不能,要怎么做免税?怎么申报?没有退税的进口增值税可以用来抵扣吗?还是要怎么处理?盼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因此,进口的货物再次出口,可以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出口退税的凭证,具体操作,您可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我公司与A公司是关联企业,同属一个股东投资控股。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注册地址泉州;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注册地址厦门。A公司向我公司销售一批塑料帽子(海关商品编码65069100商品及税收分类编码104020501),由我公司报关出口。请问:
1、A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可以,是否可以请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征税税率是多少;
2、我公司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是否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如果可以,退税率是多少。
你好,我们是苏州工业园区内的一家出口企业。
目前出口订单比较琐碎,每月就同一客户的同一产品会有几十份出口报关单。
想了解是否能汇总同一月份,同一客户的几份报关单,汇总开具一张出口增值税发票?
回复如下:目前政策上没有限制,但建议您再与擎天软件公司联系确认一下在擎天系统录入操作时会否有影响,会不会有疑点。
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规定: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退税要求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不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问:个税汇缴清算查询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办理年度汇算有哪些方式? 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是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三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有哪些办理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备案用哪个退免税计算方法?免抵退?免退税?免税?其他?
答:你可以委托其他出口企业出口,适用免抵退计算方法
答:委托外综服企业出口的生产企业没有出口经营权也是可以享受免抵退税的,不过委托外综服代理有点类似于先征后退
我企业是专门出口服装的外贸企业,以前每个月申报出口退税都要去税务局交资料。在这特殊时期,是否可以不去税务局,直接在线上申请退税?
答:如果您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实行无纸化退税申报,疫情期间直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化备案,待疫情结束后再到办税服务厅补交相关纸质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纸化备案后,外贸企业即可在网上进行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
(1)自愿申请开展无纸化退税申报工作,且向税务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