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支付宝“豫是办”小程序成功缴纳了河南周口沈丘的社保费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280,但是我在学校有杭州市大学生医保,这样我就重复参保了,如何退掉老家的居民医保?
若您确定医保未缴纳成功,补缴即可。符合补缴政策且补缴保费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微信、银行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补缴。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三、……(三)征收管理。地方税务机关依托金税三期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等途径,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缴费方式,及时把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
1、外地人能在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缴纳费用吗?
2、小孩子没有医保卡能缴纳费用吗?如果能,怎么缴纳?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变更后次日可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一条明确,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规范优化程序,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优化缴费服务,做到应收尽收。 第二条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我之前都是在税务局交的费用,这次是在手机上交的,但是6月份的社保没有显示要缴纳费用是怎么回事,并且之前都是交每月502,这次好久没交了,交了四个月的,一月是549,这是怎么回事,还有问下社保是多久要交一次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9月14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为配合做好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决定对全省社保费征收系统进行停机升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停机升级安排 2020年9月23日18时至10月1日8时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业务。停机升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二、业务恢复安排 2020年10月1日8时起,上述暂停业务全部恢复正常。恢复后,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操作流程均无变化。
参保人员由于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需办理社保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办理材料: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2份(必报)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户籍信息变动且在户籍簿上有变更记载的需报送) 3、公安局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在户籍簿无变更记载的需报送) 参保信息变更属同城通办业务,您可到就近的办税厅办理,办理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工作日。
我在大同上学,学校统一办了社保卡,现在在运城长期居住,不用大同的社保卡了。并且每次缴养老保险时显示无参保信息,想问怎么办啊?能注销大同的社保卡或信息吗?
您需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如果因自身原因造成缴费错误或重复缴费,由缴费人自行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且必须要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申请,退费政策及申请资料需要咨询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信息登记需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若是本市户籍人员,应按“本市职工”身份参保。任职单位参保身份选择错误,可以要求任职单位进行参保人员身份变更。社保待遇问题不属税务部门的业务范围,外来工与本市职工的社保待遇有何区别,需向人社部门及医保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