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7月份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调整的原因导致的补缴上半年的公积金,一次补缴的公积金如何在个税系统中申报?如何填写?填写在哪个项目中?
您好!不用修改年初至调整前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可在上年公积金扣除限额调整后的当期“其他扣除”中填写前期未扣完的住房公积金,并在备注栏注明“补扣前期(具体月份)住房公积金”。
您好,我单位员工7月有补缴1-6月公积金,且补缴公积金加上7月当月公积金总额已超过自然人税收系统里的上限2453元,请问补缴的这部分可以扣除吗?如果可以扣除,我应该填写在哪里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儿2019年7月前病逝,但是已经缴交了本年度社保,咨询过社保反馈可以退费,需要税务帮忙确认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办事窗口,谢谢。
社保退费资料分为基本资料和附加资料。基本资料:
(1)《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或《社会保险费特殊退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2)采用一卡通扣费的灵活就业、失业个人或城乡居民退费,需要提供退费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直系亲属代办退费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加资料:因参保人员死亡未及时停保由家属申请退费的,提供参保人死亡证明原件(户口簿体现死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参保人与退费代办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退费亲属身份证原件。
根据您的叙述,贵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然后在费种认定的缴费期限内按规定申报缴纳。具体涉及社保转移、参保登记或增员手续的办理,您可联系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可拨打12333咨询。
厦门户口。去年离职后停保。目前显示参保方式是单位参保。请问怎么转个人参保。可以网上电子厅转个人参保吗?如果不能,去地税需要哪些材料?办理个人参保时需要提供委托银行缴交的材料吗?
本市户籍人员从单位离职,单位办理减员后,可办理独立个人参保。参保个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工作日。目前我局办税服务厅实行全预约服务,参保人办理前需通过“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提前进行预约,经办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在约定时间内取号办理。
现在打开社保缴费,页面已是2021年的养老保险缴费了,那2020年的还能补交吗?另外想问,农村养老保险累计交15年是连续交15年吗?中间有一年忘交了,那之前交的还算吗?
关于养老保险的具体补缴政策请咨询社保部门。社保服务热线12333。
税务机关因征缴过程产生的问题确需退费的,由税务机关受理退费申请,并按规定退费流程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制定征缴计划等造成多收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退费申请,并按规定退费流程办理。您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需申请退费,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的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支付宝缴费提示错误建议处理联系当地核实。
2、目前社保费方式有以下几种:
1.缴费人可采用批扣(银行预存代扣)方式缴费,需与税务部门合作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缴费人按时足额将费款存入协议账户,由银行统一进行扣缴。
2.缴费人可直接到税务部门合作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
3.缴费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移动系统,查询参保信息,确定信息后缴费。
4.缴费人可在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点,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人员由于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需办理社保基本信息变更。因此,需要先办理社保基本信息变更后,再重新制卡。参保人名字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保基本信息变更: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通用)(一式两份)
2、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且在户籍簿上有变更记载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在户籍簿无变更记载的,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我要下载-社保规费-1.3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20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