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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我公司是房产开发企业,2009年取得土地使用权,2020年8月取得施工许可证,请问开发产品销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如果可以,可有相关文件?

我公司是房产开发企业,2009年取得土地使用权,2020年8月取得施工许可证,请问开发产品销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如果可以,可有相关文件?

您好,我公司是房产开发企业,2009年取得土地使用权,2020年8月取得施工许可证,请问开发产品销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如果可以,可有相关文件?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在项目所在地需要按照一般计税缴纳税款,错用成简易计税缴纳,能否按照一般计税来进行开票及抵扣抵减

在项目所在地需要按照一般计税缴纳税款,错用成简易计税缴纳,能否按照一般计税来进行开票及抵扣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我的问题是,我们增值税计税依据是销售服务还是销售产品,能否适用简易征收?​

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我的问题是,我们增值税计税依据是销售服务还是销售产品,能否适用简易征收?​

 我公司从事装修装饰服务,一般纳税人。以前业务主要是给客户进行基础装修和安装服务,主要材料和水电由客户提供,增值税采用简易征收;现在我们增加服务范围,除给客户提供基础装修和安装服务外,我们还提供材料和家具,客户提供水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们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我的问题是,我们增值税计税依据是销售服务还是销售产品,能否适用简易征收?

发布时间:2021-09-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高速公路通行费简易计税如何计算?

高速公路通行费简易计税如何计算?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增值税=通行费收入÷(1+5%)×3%?

还是通行费收入÷(1+3%)×3%?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乙方只提供部分钢材是否可以按甲供工程简易征收?请直接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乙方只提供部分钢材是否可以按甲供工程简易征收?请直接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甲乙双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所在地为长春,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占比仅为合同总额的1%)和部分材料(提供钢材,占比仅占合同总额的1%),乙方提供其它主要材料及辅助材料。依据财税[2016]36号,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请问:1、如果乙方只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是否可以按甲供工程简易征收?2、如果乙方只提供部分钢材是否可以按甲供工程简易征收?请直接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给予明确回复,谢谢。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后的计税方式

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后的计税方式

您好!我司经营用房产是总公司房产,房产证的时间是2013年,我和总公司每年签订租赁合同。我司在2016年5月营改增选择简易计税,2016年5月-2019年4月满36个月,2019年5月1日-2019年6月30日沿用简易计税,2019年7月1日改成一般计税,请问2019年的5-6月期间我司是否适用简易计税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体育服务一般计税改为简易计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体育服务一般计税改为简易计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我单位是提供体育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时选择了一般计税,一般计税期间采购的专用于体育服务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已全额抵扣。我单位现在想选择使用简易计税。问题1:在改为简易计税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全部转出?问题2:如果不全部转出,固定资产尚未折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在改为简易计税的当月一次性全部转出,还是按照固定资产月度折旧额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对应的进项税逐月转出?问题3:适用简易计税期间购入的固定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在当月抵扣且按照月度折旧额占原值的比例对应的进项税逐月转出?还是将全部进项税额一次性认证为不抵扣?

发布时间:2021-07-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简易征收还需要备案吗?

简易征收还需要备案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出台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不需要办理备案。请问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是否还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八条规定,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第十四条,本公告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6-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一般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疫情期间免税政策

选择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疫情期间免税政策

我单位为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3%培训类单位,虽然是一般纳税人但是不抵扣进项税,疫情期间开具生活服务类培训费发票时有部分发票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部分开具了免税发票。根据国税总局关于疫情期间免税政策的解读,简易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那我们学校同样简易计税,是不是也可以参照此政策?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同一项目不得既开免税发票又开专票,主要是抵扣进项税时无法区分是否用于免税项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1-04-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公司将买来的废矿石加工成砂对外销售,以上业务可适用简易征收?

公司将买来的废矿石加工成砂对外销售,以上业务可适用简易征收?

    根据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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