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在公司,承建B集团公司(省级国资单位)项目,项目在2018年办理完结算审定,尚欠我公司较大金额工程款。由于增值税改革的原因。我公司分别按纳税业务开具了全额发票给B集团公司。近期,因为B集团内部改革或执行省级国资委决议,将项目由B集团公司无偿划转给下属C公司,余款由C公司支付给我公司。于是C公司要求退回原发票,重新开具发票抬头为C公司的发票(额度为付款额),说是为了确保三流一致。请问:C公司的要求是否符合税法?我公司能否收回原发票,重新开具发票(不能再次缴税)?请赐教。
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把我公司名称开错了,但是由于业务员缘由,抵扣联丢失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
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五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发票时,货物名称可不可以使用中英文结合的,例如:轴承IK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开具发票是“计量单位”、“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使用国际通用、标准规范的“KG”等国标标准计量单位具体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的规定,填写错误的普通发票,应当注明“作废”字样,全部联次应当完整保存。纳税人开具的红字发票,应在小写金额前加“-”字,大写金额前加“负”字。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有关要求执行。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因此,如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则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另外,涉及开票系统的操作事宜,建议您向开票系统服务单位进行咨询。
您好!我们给客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请问应该怎么处理?可以给客户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记账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的相关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另外,有关办理发票遗失报告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开具和保管”栏目查看“发票遗失、损毁报告”的相关内容。此外,有关丢失普通发票入账问题请您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或向相关会计部门进行咨询。
1、自然人提供货物运输是否可以代开“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
2、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3、需要什么资料?
4、在哪里税务局代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自然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你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挖机、装载机租赁;货物运输服务,发生一笔销售建材砂石的业务,请问是否可以开具销售建材砂石的增值税发票给购买方公司?真实发生的经营活动是否受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因此,收款方应按照文件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不在经营范围内,业务是否真实由您的主管税务机关作出判断后再开具发票。
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我司是集团公司里的企业管理公司,负责集团其他企业的财务服务,因业务需要,由我司牵头与银联合作,银联开发一套软件平台给各厂业务部门在销售活动中使用,我司负责收集各厂的需要提给银联做系统开发和优化。银联收费包括系统使用费、网络专线费和短信功能费。请问,银联可否按各厂的使用情况将费用合计开发票给我司,我司再分别按各厂的实际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给各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