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商业企业收到供货方提前支付的与预计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即销售还未实现,按照双方约定未来可以达到的销售量或销售额给予的返还),商业企业收到此笔返还收入适用什么税目,如何开票?该笔返还收入是否适用于预付卡销售,开具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发票?
我公司主要提供井下勘察的技术服务,最近我公司在提供井下勘察技术服务的过程中,不小心有100多万的设备落井的事故,经双方达成协商后,甲方同意给予我公司赔偿费100万,请问:当前我公司给甲方开具什么样的发票呢?甲方要求我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我方给甲方签订的合同为:井下勘察技术服务合同
政府给企业的补贴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第五条规定,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等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如果企业收到政府补贴,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以银行单据入账。因此,企业收到政府发给的补贴,不属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贵单位只要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收款收据就可以,政府部门应该以银行单据入账。
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备注项目名称是合同签订的项目名称为准还是以甲方的建筑许可证上的项目名称为准?
合同签订时将项目名称写成工程名称,对备注有无影响?可否以工程名称备注在发票备注栏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关于目前电子发票(包括普票和专票),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档案管理?如果进行记账?避免电子发票进行篡改、重复报销等情况?国家有正式的相关文件和管理软件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六)现代服务。
客户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个人消费者),我公司销售货物给客户,客户不需要发票,我公司做“未开具发票收入”已纳税申报,税款没有少缴,这样还会有税务风险吗?
一超市在我公司厂内开设,我公司提供场地让其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合同约定我公司按照每个月营业额的4%收取费用,且合同上写的是“管理费用”,如果我公司参与部分管理的话,请问增值税应该按照哪种类别缴纳,该怎么开具发票(是属于经营租赁呢,还是属于管理服务,)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