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文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每头80元,其中中央50元、省级20元、县级10元。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号《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已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请问省级和县级财政补贴是否要征收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手机代开保洁员保洁费发票,开660元。海天系统提示要交个税,电话咨询95113,话务员说是国税设置的模板需要交,他们改不了。按规定劳务未超过800元,无需缴交个税。是否是系统设置错误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厦税公告2019年第1号)规定,“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因此,自然人网上代开发票,不再附征个人所得税,代开时选择品目为“劳务和服务”,请确认代开时品目是否选择正确。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两个问题,1、租金每个月800元,要代开票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不是本人去柜台开票,是委托同事办理。2、如果12个月的租金一起开票,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1、个人代开发票办理材料(柜台办理提供纸质版;无纸化系统办理提供电子版)
(一)除(二)以外的业务代开发票
1. A02095《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按照实名办税要求提交身份证件原件
3.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一江苏省企业向我公司提供设备维修服务,就该服务已开票结算并在发生地即厦门本地交了3%的增值税。但该业务应为13%税率,现需红冲已开发票。这种情况下,对方企业已在厦门交过的税该如何处理?或者说对方如何办理这笔红冲发票业务?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请问下,建安企业营改增之前的工程项目,后来因为结算金额比开票金额少,发票多开 一百多万,原来的发票是地税系统开的,现在要开红字发票,如何处理呢?
已申报营业税,已开具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可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您好,我司出租场地,承租方提前解约,支付我司违约金,现要求我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况能否开票?若能开票,以什么货物名称及税率开票?谢谢。
收取承租方违约金应当做为不动产租赁的价外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以上减按1.5%征收契(政策依据:财税〔2016〕23号),应报送以下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契税纳税申报表》。
——房屋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材料。
若是税务机关委托开发商进行代征契税,具体征管操作建议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现需要将2年前购买的小汽车转让给一个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具3%的专用发票,并按照2%申报(是否需要备案),还是直接按照13%的税率直接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你好,我公司刚接了一个工程改造项目,对方拿了一份2014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让我们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他,请问凭着这份许可证,和今年签订的合同,可以去开具3%的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我们公司收到个人(自然人)申请向南宁某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加盖的是圆形的**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请问该发票印章是否有效,规定是什么?
国税发〔2004〕153号
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