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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自然人签订了劳务合同(污泥清运用工),劳务完成,该自然人已在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已代征增值税,城建税和个税)

公司和自然人签订了劳务合同(污泥清运用工),劳务完成,该自然人已在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已代征增值税,城建税和个税)

公司和自然人签订了劳务合同(污泥清运用工),劳务完成,该自然人已在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已代征增值税,城建税和个税),按发票来看,已预征1.4%的个税,请问我司在支付劳务费时还需要代扣代缴吗?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政策如何理解?


一、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所得,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1.5%预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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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拒绝给个人消费服务开具发票是否合理?

货拉拉拒绝给个人消费服务开具发票是否合理?

 在给个人消费服务后,货拉拉平台拒绝给个人开具发票!请问是否合理?

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另外,如发现广东省纳税人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您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12366-2-4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在“首页->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下进行举报。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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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抬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企业能否用来抵扣

个人抬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企业能否用来抵扣

      问:员工出差取得个人抬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企业能否用来抵扣?
如果不能抵扣是不是有点不合理,运输服务 类型的发票。

     答复如下:您的提问不够清晰,如您来文所述指的是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而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的规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购买方开具行程单,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上述文件规定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属于不得抵扣范围或没有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的则不可抵扣。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判定。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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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外籍个人租房,可是我们怎么才能获得发票呢?没有发票我们就没办法进项抵扣呀

公司向外籍个人租房,可是我们怎么才能获得发票呢?没有发票我们就没办法进项抵扣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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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开错,已跨月,对方已经认证,怎么办

专票开错,已跨月,对方已经认证,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因此,如对方公司已认证抵扣该笔进项,由对方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进行进项转出,再由你司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发布时间:2021-02-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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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自主扫码开票涉税申报业务

二维码自主扫码开票涉税申报业务

目前很多企业都采用了扫码二维码自主开票,作为销售方,对于销售商品产生销项税,如果有些消费者不扫二维码自主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的消费者不扫二维码,每月增值税销售申报如何定义?怎么征收?


现答复如下:您的提问不够清晰,如来文所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的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因此,纳税人应按上述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依法如实申报缴纳增值税。另外,当期有未开具发票的收入时,纳税人应根据上述规定如实填写申报表。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首页->信息公开->税费法规”栏目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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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的发票是否从2019年8月1日起必须在备注栏里填写启运地到达目的地等信息?写在A4打印的纸上可以吗?

货物运输的发票是否从2019年8月1日起必须在备注栏里填写启运地到达目的地等信息?写在A4打印的纸上可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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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要求设计单位到当地开票怎么办

客户要求设计单位到当地开票怎么办

我们是注册地江苏南京的设计企业,承接河南新县的项目设计,对方要求到当地开局设计费发票,保护税源。我们反复解释也没有,说当地财政税务部门要求,他们的律师也证明必须这样做。我们怎么办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的规定:“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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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可以给小规模开专票吗?

小规模可以给小规模开专票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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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跟对方索要增值税普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我公司更加合适呢?

我公司跟对方索要增值税普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我公司更加合适呢?

我公司是山东省的一家玉米深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玉米进项税执行核定扣除政策,近期准备从另一家玉米深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一批玉米(此批玉米为该公司购进后暂不使用进行外卖的),对方开具9%的玉米销售发票。

请问:

1、对方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可以吗?

2、我公司跟对方索要增值税普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我公司更加合适呢?

3、如果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公司可以用这个普通发票进行进项税的核定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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