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承接杭州下沙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3.14亿元,其中土建市政工程费用1.998亿元,设备及安装费用1.071亿元(其中设备费用9000万元,安装费用1709万元)问:本工程设备开票,是否适用于财税【2016】36号文中第四十条有关规定:本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办公茶叶采购是否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谢谢
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的规定,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我单位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转让了一辆汽车,请问要开具什么发票,由我单位开具还是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规定:“一、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最新版的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上,如何撤销发票认证勾选状态?如果发票已经确认勾选了,还能不能再取消勾选?
答复:
您好,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如在平台使用中遇到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
1.北京航天金税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北京市内纳税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包括系统登录、系统安装及环境、系统操作使用等问题。
您好,我是八月份购买的电动两轮车,当时要求开发票商家说没有发票让过一段时间,结果昨天去店里要,老板态度极其蛮横,拒绝开发票。还出言不逊,说我们这从来没有开过发票。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六条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经营租赁*工程机械租赁专用发票开具必须填写 单位、数量、单价吗?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经营租赁*工程机械租赁专用发票开具必须填写 单位、数量、单价。
购买方电话号码变更,销售方还是按原电话号码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想咨询一下增值税受票方电话号码错误是否影响发票的有效性,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退票重开?
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收款方开具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个体户去税务局代开专票需要带哪些材料?不是法人去需要带法人身份证吗?
答复如下: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提供:
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
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纳税人: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小规模纳税人,跨季度或者跨年开具红字发票,缴纳的增值税可退吗?
答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若当期的红字负数冲减当期的正数销售额,本期应补(退)税额为负数,可申请退税。
我公司收到一张通用机打发票,上面显示代开方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但是盖的章是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请问邮局能否开具发票,如果能开具,怎么章是税务局的章?
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人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方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邮政、财政、市场管理方或其他第三方单位(以下简称受托单位)就零星、分散交易活动代开普通发票的行为。
第十条 代开的普通发票应保持票面记录完整、准确、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委托代开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式样见附件2,由各区县国税局统一编号安排刻制,并将印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