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因民事诉讼产生的赔偿金和违约金等是否需要开票

因民事诉讼产生的赔偿金和违约金等是否需要开票

请问,如果两个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因一般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因导致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其中一家公司赔偿另一家公司因诉讼引起的保全费、损失赔偿金及迟延履约金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入账依据是法院判决书、收据、和转账凭证?还是要求对方当事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入账?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文件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一节 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代售水电费发票税率相关税收政策问题

代售水电费发票税率相关税收政策问题

      我们酒店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有部分租赁业务,合同签订承租方根据实际用量抄表承担水电费(我方按照电力公司、水务公司售价不再加价),我们作为甲方取得电费发票税率13%,但水费发票税率3%,同时我们收取的承租方电费也可以按照13%,水费能否按照3%简易开具发票,适用的税收政策是哪项?

现答复如下: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三、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未作废的发票金额能否不计当期收入?

未作废的发票金额能否不计当期收入?

因10月份开错一张发票未作废,因工作疏忽以为已经作废,导致四季度开票税额超过30万元,请问我这张作废的发票实际已经开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发票给对方了,请问我这个未作废的发票金额能否不计当期收入,怎么更改,因为税控盘无法更改了。

现答复如下:

未作废的发票需要计入当期的销售额.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是否可以,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

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是否可以,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

公司办理加油卡,充值20000元,收款单位为:石化公司蚌埠分公司,月末结算加油20000,需要开具发票,提供发票方为:石化公司蚌埠怀远分公司。请问: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是否可以,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发布)规定:“第五条  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社会无业人员,个人开具劳务发票是只要交1.3%的个税后,就不要在年终后再按劳务报酬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补交个税?

社会无业人员,个人开具劳务发票是只要交1.3%的个税后,就不要在年终后再按劳务报酬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补交个税?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按1.3%预征后,原则上是要参加汇算清缴。但目前汇算清缴的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尚在制订中,具体规定有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虚开发票补缴增值税税前列支

虚开发票补缴增值税税前列支

请问一下,有家企业收到的虚开发票在以前年度抵扣了进项税,今年税务局查出来了,作为虚开发票处理让企业补缴了对应的增值税及滞纳金,那汇算清缴的时候除了对应的成本需要纳税调增,补缴的增值税呢?可以税前列支吗?需要调增吗?处理方式是否存在善意虚开发票和非善意的区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海外垫付税金是否可以不用开具国内税务发票,客户凭国外海关的税款单据以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文件(如提单,舱单,合同,等等)就可以直接入账作为成本/费用,而无需货代企业另行开具税务发票?

海外垫付税金是否可以不用开具国内税务发票,客户凭国外海关的税款单据以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文件(如提单,舱单,合同,等等)就可以直接入账作为成本/费用,而无需货代企业另行开具税务发票?

对于海外垫付税金是否可以不用开具国内税务发票,客户凭国外海关的税款单据以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文件(如提单,舱单,合同,等等)就可以直接入账作为成本/费用,而无需货代企业另行开具税务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上述是指货代企业帮境内企业垫付在境外产生的税费吗?若是,凭境外海关开具的税款单以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就可做为入帐的依据,无需货代企业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返利给个人无发票,企业成本费用如何入账防范税务风险?

返利给个人无发票,企业成本费用如何入账防范税务风险?

你好,我代理记账的一家公司是做淘宝联盟佣金推广业务的,因为佣金收入确认后会返利一部分给用户,用户有自然人、个体户、企业法人,用户量很大,类似返利网,请问返利这部分计入到成本费用,有些金额比较小的是否可以不用代扣税款或代开发票,凭有效收款凭证作为入账附件,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允许纳税扣除吗?


您好,返利收入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销售方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可按现行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支付给个人的小额零星业务是否不需要发票

支付给个人的小额零星业务是否不需要发票

    在货拉拉发生了运输费用,取得以下附件凭证;

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业务,支付给个人的小额零星业务不需要发票。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增值税的起征点,按期纳税的是每月最高20000元,按次纳税的是每次最高500元。正常来说是可以以此收据入账,但是收据中的收款人被隐藏一部分,不知道是否还能以此收据入账,并进行税前抵扣?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另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符合,则不可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需要填写备注栏,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或者税局代开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需要填写备注栏吗

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需要填写备注栏,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或者税局代开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需要填写备注栏吗

2015 99号文件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需要填写备注栏,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或者税局代开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需要填写备注栏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发布时间:2021-01-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