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赁个人住房,租赁合同公司没有盖章,能去交税开普通发票吗,不能的话,别人都是怎么开出来的,各个区要求还不一样?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1.2.2.1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一、事项类别】……全省通办:否,网上办理:是……【二、 业务概述】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为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3.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征收税款的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四、附报资料】1.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 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自然人申请代开的提供)3. 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复印件4. 出租不动产的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
开具的劳务费及服务费类的发票,缺少单位、数量、单价,是否为合规票据,有没有纳税风险?如果为不合规票据,应该怎么开具单位、数量、单价?合同内容为矿山提供安撤劳务或者钻孔服务。谢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财税〔2017〕37号规定:“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如属于取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的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或场地,除收取租金外,因转供水、电单独向承租方收取水费、电费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按水、电的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可以向索取增值税发票的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将房产出租给其他纳税人使用,出租方向租赁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暂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的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开票缴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有一张2019年2月份对方给我们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现在核查,发现这笔没有认证,但是认证平台发票勾选里面,显示没有这笔发票,我们想继续认证,怎么处理
如您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无法查看到以前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的,可联系开票方核实发票信息上传情况,核实时间范围选择是否正确,具体可联系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等)运维方核实。
电影院向我们公司提供了系统咨询服务,不属于免税的放映服务,电影院通知我们公司说,安徽省这边如果开过专票的影院,就不能享受免税优惠。我们觉得很不合理,
对于电影院应按照适用的税率开具发票,不是免税项目的应该可以开具专票,还请回复。谢谢
老师,您好,在6月份给客户开具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税号错误,现在是12月份,购买方发现税号有误,无法认证抵扣这份发票,经沟通协商,购买方说,错误发票已入账,不退回抵扣联和发票联,要求我方开具红字发票和正确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37号令第27条,我方必须收回原票。请问在没有收回原发票的情况下,我方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谢谢老师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该事项可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申请代开,也可在线办理。 通过办税厅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应先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房源信息登记。首次办理房源信息登记的,请提供出租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内,只要出租方与承租方未发生变更,每次申请代开发票无需再提供以上资料。如果合同有变更,则需要提供以上资料重新进行房源信息登记(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不变、租赁房屋不变,只要提供新的合同复印件和原件)。具体材料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首页 > 纳税服务 > 办税指南 > 发票办理 > 2.3.1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我局于2020年3月19日上线“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申请代开不动产租赁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自然人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代开不动产租赁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发送短信提醒,纳税人可通过线上缴纳(支持银联在线支付、云闪付APP、支付宝小程序-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相关税费,并通过邮寄或办税点自取的方式获取发票。
系统登录路径:访问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首页“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代开—发票代开预录—代开不动产租赁增值税普通发票”模块办理。
有关要求:若您为代开发票申请人,请填写并提交代开发票信息,并上传本人合法身份证件(正、反面)信息,首次办理房源登记或租赁合同变更时还应上传出租方合法身份证件(正、反面)、不动产权属资料、租赁合同等信息。申请人对发生应税行为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