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您好,我们是一家注册在合肥的公司。根据政府文件《合节能(2020)6号》,我司今年可以在政府指定的网站进行碳排放权出售。请问出售后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内容是否选择无形资产-配额?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A 是买方、B是卖方,B销售一批货物给A后,因B的产品质量未达到原双方的协议,造成A除了使用该产品生产的成品产生损坏。故,A向B提出索赔15万元,金额含:A生产产品损坏的10万元损失,另按照原协议,B产品多次造成A产品损坏,A可以就此再获得5万元的补偿金。对此,A开具了增值税含税金额15万元给B,需求B支付此笔15万元的赔偿金,请问此做法是否符合增值税税法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我是一般纳税人的酒店行业,提供住宿和餐饮,根据疫情优惠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2020年2月份的时候我咨询本地税管员,说是应该开具0%税率的发票,但是电子税务生成的报表中开具普票金额合计中不包含0%的发票,因为开具了这部分的发票,所以填写金额为开具所有普通发票的合计,但是申报的时候申报排查,税额和不含税税额不匹配。所以现在改为6%的税率发票。税务上有的人说要开0%,有的人说是开免税,但是没有确定的说法,按照政策规定应该开具什么样的普票啊?
您好,我是小区业委会,我现在出租一个小区集体的商铺给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在税务局的登记是组织临时登记,税务局回复需要我自己开具普票,请问我该如何开具此张房租票,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该如何申报收入。
我是一家个体户,我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没有填写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这个发票可以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我司开展充电桩业务(给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请问这项业务是开6%的销售服务发票还是开13%的销售电力发票,或把业务收入分为销售电力13%和提供服务6%两项业来分别开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我单位2012年建房,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按合同进度到2016年和2017年支付并取得专票,请问能不能抵扣;另有合同签订日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并取得专票,请问能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符合抵扣条件,可按规定抵扣,具体可参考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