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来文所述的具体情况,请将情况述说清楚(操作平台等),以便我们予以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的规定,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其开票人员在使用开票软件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进行人员身份信息实名验证。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发票,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风险条件的特定纳税人除外。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
自来水公司直接向物业公司开具发票(水表总表户头为物业公司),自来水公司开具的发票分为三部分:自来水费,税率3%+污水处理费,免税+水资源税(发票上开的是不征税自来水),不征税。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以上三种费用且不加价。请问物业公司同时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税,是否免税或不征税或者属于价外费用不计入销售额?向业主或租户开具发票时应如何开票?
您好,我公司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时,备注栏写不开,能否把车牌号、起运地、目的地等信息写在明细清单的规格栏?2015年99号公告规定备注栏写不开的可以另附清单,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我公司收到河北省客运发票(定额),但是无发票专用章,请问是否可作为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请问客运发票都没有发票专用章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公司转让营改增以前购入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全部价款减购入原价的差额作为销售额),卖价为1000万元,原购入价格为600万元,如果进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全额开(按1000万,5%的税率开专票),还是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差额开具专票(即只能开400万的专票)?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