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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医院租用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医院租用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医院租用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以及民营医院的税收及优惠政策。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五)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1-03-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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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售如何办理停止申报缴纳,无产权证,电子税务局可以操作吗?

房屋出售如何办理停止申报缴纳,无产权证,电子税务局可以操作吗?

 企业因房屋出售不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办理停止申报缴纳,无产权证?电子税务局可以操作吗?

答复如下:纳税人的土地、房产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申报税源变更明细信息,具体情形包括:
(1)房屋、土地权属发生转移或变更的,如出售、分割、赠与、继承等。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发布时间:2021-03-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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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交多了,要怎么办呢?

房产税交多了,要怎么办呢?

我家是从租缴纳房产税,但是一次没注意,把收到的一年的房租,一次都交了税。现在要废业,要退税,窗口说不能该申报表,我现在要怎么办啊?


以下业务也属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3.对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税源信息修改,以及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税款小于预缴税款,导致发生多缴税款。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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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建造房产缴纳房产税时点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建造房产缴纳房产税时点问题

杭州市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一栋楼验收完毕很久了,一直没使用,最近才开始装修(自用,装修做酒店),请问应该哪个时点开始缴纳房产税?

查阅相关资料,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该房屋是自建的,并不是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不适用于第二点,那么第一点中的“建成”,是指装修完后呢?还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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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售楼部后期交付使用了要缴纳房产税,请问计入房产原值里的土地成本怎么计算,是根据售楼部的占地面积乘以每平米土地成交价计算嘛?

公司售楼部后期交付使用了要缴纳房产税,请问计入房产原值里的土地成本怎么计算,是根据售楼部的占地面积乘以每平米土地成交价计算嘛?

我公司售楼部后期交付使用了要缴纳房产税,请问计入房产原值里的土地成本怎么计算,是根据售楼部的占地面积乘以每平米土地成交价计算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 二、(二)房产用地的价值计入房产原值 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对买地建房的,应将有关地价结转计入房产原值征缴房产税;对直接购买房地产的,按买价确定房产原值,征缴房产税。”对于一宗土地上既有售楼部也有其他建筑物的,针对于售楼部的地价是否按售楼部的占地面积乘以土地单价计算还是这一宗土地地价都计入没有具体解释,建议咨询税务机关。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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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出租柜台需要交房产税吗?

商场出租柜台需要交房产税吗?

 商场出租柜台需要交房产税吗?

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规定:“
  (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二)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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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政策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疫情防控期间,未营业,没有收入,想问下,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没有减免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适用哪些行业,需符合怎样的条件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回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9】6号)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一、困难减免税情形
    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一)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的;
   (三)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土地闲置未用的;
   (四)因承担县级以上政府任务,造成严重亏损或土地闲置未用的。
    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不给予困难减免税。
    对个别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参照本公告依法给予减税或者免税。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石家庄海关关于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十条税收措施的通知》(冀财税〔2020〕6号)规定:
    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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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我校一间教室一天开展职业资格考试、面试等,请问需要交房产税吗?

企业使用我校一间教室一天开展职业资格考试、面试等,请问需要交房产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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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初缴纳房产契税,时税率四个点。现在办理不动产证,面积为90.42,办证大厅称需要补交契税,请问需要补交吗?需要补交是按原税率还是现在新税率?

2013初缴纳房产契税,时税率四个点。现在办理不动产证,面积为90.42,办证大厅称需要补交契税,请问需要补交吗?需要补交是按原税率还是现在新税率?

你好,我是平顶山市湛河区金域蓝湾小区业主,咨询一下房产契税补交事项。

2012年底我签订的购房合同,面积89.98平米。2013初缴纳房产契税,时税率四个点。现在办理不动产证,面积为90.42,办证大厅称需要补交契税,请问需要补交吗?需要补交是按原税率还是现在新税率?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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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后,税务局网站显示不出房产税每条税源的具体名字,什么时候才能正常申报?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后,税务局网站显示不出房产税每条税源的具体名字,什么时候才能正常申报?

    我们已向技术部门提交相关需求。建议在网站从租计征房产税申报界面中前置增加“房产编号”一栏(参照从价计征房产税),数据可从金三申报界面附表税源明细表中《从租计征房产税当期申报明细信息》中带出。该需求将于近期上线。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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