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年128号文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其中这个代缴纳是什么含义?是否指无偿使用人承担最终纳税义务?产权人是否需要承担最终税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代缴纳是指无租使用人按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房产、代缴纳房产税的情形下,房产税代缴纳人为实际税负承担者。
现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根据上述文件内容,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我司经营商业地下停车场。如万达商场,地下停车场皆为按次收费。因此,地下停车场不同时间,出租面积与空置面积都不确定。根据规定,出租面积按从租计征房产税,空置面积按从价计征房产税。我司上述按次出租的经营特征,该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是否可以按当月全部租金从租计征房产税?
若该地下停车场均为对外出租,则由其产权人按当期全部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如有部分未出租,未出租分为两种情况,自用不可出租(如产权人保留固定停车位)和可出租而实际未出租(随机空置停车位),前者按从价计征,后者按从租计征参与已出租部分的租金分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1986)财税地字第8号
二、关于城市、建制镇征税范围的解释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在农村建造的厂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您好!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自留一些商铺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目前商铺暂考虑出租,请问目前还未出租需要缴纳房产税吗?还有如果之前出租的到期收回闲置着的商铺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及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A幼儿园购买一处幼儿园,免费让B幼儿园使用,请问是否缴纳房产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二条规定,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规定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您好!我是一家民营的非营利性医院,我的房子是租赁的个人门点,租赁合同约定税费同我方承担,没有到税务机关代开租赁发票,我医院是否可以按国办发2015第45号文件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
(五)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您好:本公司在2015年开始新建了一栋商业不动产用于出租,但是不动产竣工交付时间是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请问是按房产税是按简易法还是一般法缴纳房产税? 另外2018年又在同一地块上新建了一栋商业不动产,请问房产税是按简易法还是一般法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没有简易法或者一般法缴纳的相关规定。
自用的按照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按照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