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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公司自有房产一处用于商业经营,我公司按房产余值交纳房产税后,是否还要把出租部分单独再次申报交纳房产税?

公司自有房产一处用于商业经营,我公司按房产余值交纳房产税后,是否还要把出租部分单独再次申报交纳房产税?

你好,我公司自有房产一处用于商业经营,我公司按房产余值交纳房产税后,是否还要把出租部分单独再次申报交纳房产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问房产税按什么缴纳?由谁缴纳?是不是物管公司只交出租房的增值税,房产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

问房产税按什么缴纳?由谁缴纳?是不是物管公司只交出租房的增值税,房产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

一个房地产公司把商业用房免费交给另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产权是房地产公司所有;不收取费用,物管公司也不支付费用。现物管公司对外出租商业用房收取了租金。问房产税按什么缴纳?由谁缴纳?是不是物管公司只交出租房的增值税,房产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


   请参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川税发[93]146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的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变电站房产缴纳房产税吗?使用的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变电站房产缴纳房产税吗?使用的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房产税暂无免税规定。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地字第13号)三、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来重庆办理,带着我爱人的身份证以及我们的结婚证、户口本,应该就可以了,不需要交房产税?

来重庆办理,带着我爱人的身份证以及我们的结婚证、户口本,应该就可以了,不需要交房产税?

我是南京人,我爱人是重庆市江津区人,1994年考取南京理工大学,将户口迁出重庆。现在打算回重庆发展,需要先买房子,主要用于小孩上学和落户。了解了一下房产税的政策,我们这种情况不属于三无人员,在重庆购买第一套住宅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我们目前住在南京,由于家里老人身体不好,两个女儿上小学,都需要我爱人照顾,所以看房、买房都是我在办理,办理房产证时她也无法到场。我理解政策,因为房产税是以家庭为单位,与房产证上几个人的名字无关,所以我自己来重庆办理,带着我爱人的身份证以及我们的结婚证、户口本,应该就可以了,不需要交房产税。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谢谢。(手机软件有问题,所以在这里又问了一次,打扰了,谢谢)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物业公司使用开发商自行建造的物业用房作为办公室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物业公司使用开发商自行建造的物业用房作为办公室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物业公司使用开发商自行建造的物业用房,该物业用房,属于配套,产权属于业主,不可售,不属于商品房,物业公司作为办公室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纳税知识

物业公司使用开发商自行建造的物业用房,作为物业办公室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物业公司使用开发商自行建造的物业用房,作为物业办公室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因此,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房地产开发商使用自行建造的物业用房,作为售楼部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商使用自行建造的物业用房,作为售楼部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具体建议您联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发布时间:2021-03-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房子的产权证办下来,面积有变化,房产税怎么处理

房子的产权证办下来,面积有变化,房产税怎么处理

本单位有几套房子产权证办后面积出现变化,问题1:其中有一套一直没有出租,按照从价交房产税,这个要怎么处理?

问题2:其他的原本一直在出租,面积变了,请问之前空置时按从租交的房产税要退或者补吗?


1、房产面积有变动,请通过“税源终止”终止原税源,再重新登记正确信息。

2、若房产在出租之前处于空置状态,应按从价计征房产税。若因面积变动,造成房产原值增加或减少的,之前多缴或少缴的房产税,可申请退税或补缴。问题所述“空置时按从租交房产税”是否表述有误,请具体说明情况,以便准确答复。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纳税知识

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尚未交房自行建造的住宅配套用房,作为售楼部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尚未交房自行建造的住宅配套用房,作为售楼部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河南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豫政〔1987〕5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征,年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计征,年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房地产企业企业所得税地下室成本扣除的问题

房地产企业企业所得税地下室成本扣除的问题

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那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计容的停车场成本能否可以摊入可售产品中,作为可售产品的成本计算所得税(地下停车场对业主出租但不是不动产销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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