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免会员购买的化妆品,中免不开具发票,说要等七天后才能联系他们开发票。
看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应该是不合规的吧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一家公司为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开具增值税需要我公司再交8%的开票费。是否合法?
回复如下:
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6年6月成了商贸公司,从未达起征点,增值税一直零申报。成立之初,因会计原因(当时会计认为增值税零申报,附加税也不用申报)地税的附加税(城建,教育,水利,印花,个税)应该零申报未申报,一直到17年上半年共有31条!税管员一直没有通知,我是法人我也不知道没申报。直到19年国地税合并后,领票时才告诉我地税有逾期未申报,我立刻找到税管员处理,但是税管员告诉我一条要罚100,让我先回去等,后来又说一条要罚200块!加一起要大几千!我本没有逃税的意思,本就是零申报,我也承认了错误,而且我也专门查了国税局简化纳税人申报缴纳次数的公告,增值税零申报,城建和教育附加税免于零申报。国家政策是为了企业减负,但是下面税务局要逼死人的节奏。我问税控员说几千的罚款交不起,能不能注销公司,我不干了?他说你注销也得先把钱交了!能救救我吗?指条活路吧?今天会计大厅补申报,税管员知道了,把大厅的办税员批了一顿,说他没同意补了也得撤回去。太难了!真心不想干下去了,请问我能直接跑路吗?反正也没税款,这个罚款我不交会怎样?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取得的合法收入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如果没有土地证、没有规划许可证、没有施工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的销售行为已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合同诈骗,房开企业收取的房款已被认定犯罪所得。对于刑事判决认定的违法收入企业还需要做纳税申报吗?申报哪些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也是一个下岗多年的下岗职工,在我们最青春的年代,因西安市文化体制改革,被迫下岗。自谋出路。无奈之下,从事个体经营,租不起临街门面房,只好在家里地址注册个体小照相馆,靠着一边在外联系业务,一边在外打工,维持生计。由于对电子税务局系统不熟悉,造成没有纳税申报,去年一年开具机打发票不到五万元,其中包含开错未作废的,(不会作废发票),年前去主管税务机关青年路所,咨询如何处理未申报,税务人员告诉我,要进行罚款五百元处理。我对税务人员说,我一年开票金额,还不到一个季度的纳税额(18年是3万一个月,19年是10万一个月),我又没有门店,这样罚款是否太多,回复说你想开发票就交钱,不然就回家去。我要是一年营业几十万我咋可能不报税,现在不像过去每月去所里报税,听说是要在外找会计公司进行报税,一年要几千元,这样的政策普通人咋能知道。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在总局网站只搜索到2014版的,但在其他网站,如http://credit.qingdao.gov.cn/125/648.html,可看到2016版本,想问2016版本的是否总局网站可以找到,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