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与境外公司签订特许权使用合同,该特许权属于技术类,合同约定所有税费均由我公司承担,外方公司不承担任何税费。请问印花税要如何缴纳?能否代扣代缴印花税?
印花税,如果在中国境外签订的合同,需要带入境内使用时,则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这里的“所载金额”指协议转让价格还是协议转让的股权金额呢?
(1)、2018年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回复:合伙企业合伙人投入,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不缴纳出资印花税。
(2)、目前在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只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并没有“合伙人资本”科目。那纳税人是否要交印花税呢?那纳税人季度申报财务报表要怎么来填写呢?因为税务局的报表没有合伙人资本这个会计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我是一家新成立不久公司的股东,未实缴资本,如果我以10元转让我所持有的50万股权,申报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应该是10元还是50万元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就借款合同贴花问题,发布了《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建议您详参。
您好!我公司于2020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0元。2020年8月,原股东将全部股权3000万元转让给另一股东(法人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请问:我公司股东实缴出资额为0元,还需要按3000万元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吗?现税务局要求按3000万*0.05%=15000元缴纳印花税,请问这样对吗?
未签合同的月份,应交印花税金额为0,是否必须做零申报?还是说当月可以不申报印花税?
印花税分为按次申报与按期申报,如您是按期申报缴纳印花税,当月若未发生纳税义务,则在申报期内也应当据实进行申报。如您属于按次申报,则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就应当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宣城市税务局2019年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规定商业零售企业可以核定以不含增值税收入40%核定征收印花税。对我企业来说,每笔销售业务均为零售业务,且未签订销售合同,也无法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可否向税务机关申请征收按比例征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