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污泥污水处理劳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我公司为一生产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有部分垃圾和污泥污水产生,我们自己无法处理,需要请专业的公司运输到他们的工厂去处理,处理完之后也不会有有用的货物产生。
我们与他们签订垃圾处理、污泥污水处理劳务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凭证中找不到,是否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谢谢您的回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印花税中的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吗?化学清理服务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我看同事计算购销合同的印花税都是用营业收入*1.4来计算应税金额,不知道有什么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地税发[2004]67号)规定:
请问,我司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我们自己没有运输工具,接到客户委托后,我司会联系运输企业,承运到港或离港货物至客户工厂这段的行程,车队给我司开具9%的运输发票,我司与客户结算时,给车队开具9%的运输发票。这种情况下,我司收到和开具运输发票都需要交纳印花税么?作为货运代理企业和货主之间签的是代理合同,不应该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围,我们开给客户的发票还需要交纳印花税么?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文件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因此,您收到和开具的运输发票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代理费不属于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因此无需贴花。
请问企业经营过程中,与客户签署的咨询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其他管理咨询服务等,不包含技术咨询服务。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文件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立合同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A企业是中国境内非保税区的公司,B企业是中国保税区内的公司,A企业从国外进口货物到保税区,再在保税区内出口给保税区内的B企业,B企业对货物经过加工后销往中国境内其他企业,B企业销售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请问A企业在保税区内的交易环节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你好,想咨询一下现在印花税还需要贴花吗,还是我们自己在银行缴税就可以,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账簿还需要贴花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