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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交房之前可以缴纳房产契税吗

交房之前可以缴纳房产契税吗

 首套房刚办完贷款,贷款下来后可以提前缴纳房产契税吗?如果现在缴纳与实际交房后应缴纳的契税有差额,比实际应缴纳的多,到时候可以申请退税吗

 

    一、根据《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规定,第十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效力的契税、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等凭证的当天。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二、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如何确定契税滞纳金计征时间的批复》(豫财办农税【2005】23号)规定,……因此,纳税人在办理完按揭、抵押贷款手续,签署取得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即为土地、房屋杈属转移合同的生效日期,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纳税人应在10日内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5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契税纳税期限由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20日内缴纳税款调整为纳税人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契税纳税义务行为,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二、个人购买住房,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的,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六、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承受房产契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豫财办农税[2009]4号)规定,……凡是购房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并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已经按照购房合同或发票征收契税税款的,在征收机关发现所购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不一致时,应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计算税款,对所征税款予以追征或退税。
    七、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办税指南的要求,办理退税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1、《退(抵)税申请表》;2、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包括:减免税审批文书、纳税申报表、税务稽查结论、税务处理决定书、纳税评估文书、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增值税红字发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4、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请退税时应书面说明理由,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
    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在契税征收过程中,凡是购房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并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征收契税。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如您实际多缴纳契税,可携带上述资料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业务,申请退税,具体涉税事宜建议您咨询办理该事项的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和确认。

发布时间:2021-04-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和家庭住房套数征信保证书的区域范围定义的咨询

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和家庭住房套数征信保证书的区域范围定义的咨询

目前在张家口市缴纳购房契税中遇到了问题。因为涉及到契税缴纳,还请给予明确答复。

问题一:关于契税优惠 即财税[2016]23号文件,关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区域范围是否可按照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的定义执行。即家庭唯一住房是否是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仅拥有一套住房。


问题二:关于附件: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的地域范围?诚信保证书为补充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保证。上面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地域范围是否也按照按照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的定义执行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涿州市是否有首套房退契税的政策呢?

涿州市是否有首套房退契税的政策呢?

 我在涿州市水岸花城小区买了一套98平的房,2020年12月办理完房本。这个是我在河北的首套房,涿州市这边是否有退契税的相关政策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
    第一条 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契税缴纳税率的时间节点

契税缴纳税率的时间节点

您好:新的税率将在9月1日开始实施,我房子是在2018年签订合同购买的,在2019年11月交的房,由于手头资金紧张,目前暂无法缴纳契税。现行政策是减按1.5%缴纳,如果到了今年9月1日新法实施,那么在此之后,缴纳的契税是以房子购买时间确定税率,还是以契税缴纳时间确定税率?期盼回复,谢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发布时间:2021-04-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2021年9月1号之后买90平以下的首套房契税还有优惠政策吗?还是1%吗?

2021年9月1号之后买90平以下的首套房契税还有优惠政策吗?还是1%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发布时间:2021-04-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一)中“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指那些?请举例,契税是否属于此相关费用。

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一)中“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指那些?请举例,契税是否属于此相关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的扣除问题

发布时间:2021-04-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接受赠送房屋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有1.5%优惠没?

接受赠送房屋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有1.5%优惠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发布时间:2021-04-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现在缴纳契税应该享受首套房(或唯一住房)契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吗?

现在缴纳契税应该享受首套房(或唯一住房)契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吗?

2016年前在成都有一套住房(已办理产权).2017年在成华区又买了一套住房,2021在办理二套房产权缴纳契税前,已将在2016年前购房的首套房出售,请问现在缴纳契税应该享受首套房(或唯一住房)契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发布时间:2021-04-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政府拍地涉及无偿还建契税等问题

政府拍地涉及无偿还建契税等问题

我公司为房产开发公司取得政府拍卖土地合同约定出让价款为5000万。同时在后文的开发建设与利用条款中要求无偿还(代)建住宅9000㎡。请问这9000㎡房源是否按市场价值计入土地价款,在缴纳契税的时候是否纳入合同总额计算缴纳契税及相关税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34号)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海南首套房90平米以上1.5%契税,在9月1日后就没有这个优惠了吗?已拿到购房合同,已备案,但是两年后才交房,现在可以交契税吗?

海南首套房90平米以上1.5%契税,在9月1日后就没有这个优惠了吗?已拿到购房合同,已备案,但是两年后才交房,现在可以交契税吗?

海南首套房90平米以上1.5%契税,在9月1日后就没有这个优惠了吗?已拿到购房合同,已备案,但是两年后才交房,现在可以交契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发布时间:2021-04-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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