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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请问税收缴款书是契税发票吗?

请问税收缴款书是契税发票吗?

①请问税收缴款书是契税发票吗?

②房款实付675116元,契税按照675116/1.09=619372元算的。请问1.09是什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3《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二条 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房产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的契税问题

房产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的契税问题

 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丈夫去世,妻子放弃继承(房产的一半)由子女继承,并将自己的一半赠与给子女。已做公证书。此种情况下,子女能够按照继承全部房产不征契税吗?还是子女应按照继承父亲一半房产不征契税,同时受赠母亲一半房产征收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发布时间:2021-03-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契税差额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契税差额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公司与XX村民小组签订了合作协议,村民小组出地,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公司还支付了部份货币给村民小组,实际是以地换房,即将村民小组的土地转移到房地产公司名下(村民小组的土地是划拨用地),房屋建成后,村民小组或村民分配了部份房屋,其余的均为房地产公司待销售的房屋,在村民小组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房地产名下时,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条规定,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价格的差额为契税计税依据,但房屋在未来才能建好,请问老师,房屋的价格是以现在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价格还是以未来建好时的房屋市场价格确定?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装修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契税如何收取?装修款需要交契税吗?

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装修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契税如何收取?装修款需要交契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拆迁货币补偿购新房契税

拆迁货币补偿购新房契税

 

现就工作中遇到的最多的关于契税的问题咨询简言之如下:
1、拆迁货币补偿购新房,原拆迁房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或者夫妻两个名字,但拆迁协议签字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如果购买安置房或商品房时,新房不动产证打算只写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字是否能够免契税?
2、拆迁原房是父母的,拆迁协议都是父母签字,购买安置房或商品房时,不动产证写子女名字时,契税是否能够免契税?

问题一有多种情况发生  在实际工作中 不知如何作答  我也看了契税征收条例或国有土地征收管理办理和财税2014四号文等其它补充通知 都写得很笼统,也怕我的作答是错的,误导别人。
烦请回复!谢谢!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是否包含契税

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是否包含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五条规定:“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问题

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得一块开发用地,企业以按出让合同缴纳契税,后来,在开发过程中缴呐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还要补缴契税吗?办证后补缴的市政配套费也要补缴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进一步明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因此,市政建设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作为契税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自然人转让居住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承受房可以享受契税减半优惠吗

自然人转让居住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承受房可以享受契税减半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一、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六)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发布时间:2021-03-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BOT模式下土地要不要征收契税?

BOT模式下土地要不要征收契税?

我所一客户获得陕西X工业园区一块土地12公顷,政府无偿将该地让渡给企业使用30年,并且办理了产权证书,企业在该地上做古镇建设,建成后按旅游项目运营营利,政府与企业的协议约定30年后,该企业将地块及地上资产全部移交政府。请问该企业要不要缴纳土地契税?政策依据是?若要交计税依据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发布时间:2021-03-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房开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异地安置拆迁是否缴纳契税?如何缴纳?有优惠吗?

房开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异地安置拆迁是否缴纳契税?如何缴纳?有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规定:“三、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四、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五、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六、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 

发布时间:2021-03-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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