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税务局要求企业以电子发票入账需保留电子发票原始文件。目前我们公司收到一张电子发票,通过链接无法下载相应的原始文件,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包括更换浏览器、联系供应商等都无法下载有电子签章的原始文件,提请帮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我单位注册地在天津,现在河南多县市有施工项目,想办理三方协议以达到税款自动划转的目的。但项目咨询当地税务局得到的回复是必须在县城新办银行账户才可以,我想问:可不可以在河南省某一地开立一个银行账户,河南当地所有项目均可使用这一个银行账户来签订三方协议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网签三方协议的通告》(豫税通告〔2018〕4号)规定,第一条 银行账户名称和纳税人名称一致的纳税人通过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申请签订三方协议,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协议验证,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三方协议到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第二条 银行账户名称和纳税人名称一致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申请签订三方协议,申请、验证协议可以一次办理,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三方协议到商业银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UKey技术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9〕81号)规定,《税务UKey技术规范》明确了税务UKey设计生产硬件、软件技术要求,以及硬件驱动函数库、出厂固件、数据格式等内容,各市场主体研制生产税务UKey应依据该规范执行。相关技术资料可通过电子邮箱(邮箱:shuikong@chinatax.gov.cn)获得。
综上所述,税务UKey的技术规范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请企业放心使用。
描述:由于公司前任财务人员被辞退,前任财务人员报复将财务报表和申报资料全部销毁.
问题:税务机关是否有义务为企业提供历史财务报表和申报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予以受理。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法人登录界面如何更改已经绑定的手机号?
请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纳税人信息--右上角“维护”按钮点击进入,找到人员信息页面,直接在需要修改的信息上修改之后点击提交即可。
我公司股东以自己名义去银行借款,然后又以同利率借给公司,没有赚取利息差价,股东去大厅代开发票的时候,发票备注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为有股东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上约定股东以相同利率转借给公司,因为股东没有利息所得,支付利息的时候,公司是否要按0申报?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和第六条第(六)款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文件说对TSC5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的纳税人发票可以按照更高的纳税信永级别管理,那这样可以帮D级纳税人领取超过25份的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第十七条 对达到TSC5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一)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对其所代理的纳税人发票可以按照更高的纳税信用级别管理;”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三十二条:“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我司是一个合伙企业,现在浙江省,持有广州某公司股权。
现在想迁往广东省。
1、合伙企业能否跨省迁移?
2、如果可以办理,能否提供办理指引或说明。
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您可以通过“皖税通”APP、微信小程序“安徽办税服务厅”或者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实名认证。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可以办理企业办税人员变更,具体操作可咨询软件服务方,咨询电话:0551-96543/95113。
房屋缴纳契税之后完税证明被收走了,想知道是否可以补打,如果可以是否必须本人去补打以及需要什么资料?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批复》(税函〔2004〕761号)规定,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废。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办税指南规定,1.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税收完税证明分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按规定要求为纳税人开具相关纳税证明文书的业务活动,其适用范围是:(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完成税(费)款的缴纳或者退还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缴费人需要纸质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2.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税款经核实确已缴纳入库或从国库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提供原完税税收票证复印件。……5.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款,已经入库或退库的,可以开具完税证明。……附报资料如下:……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3取得的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注意事项: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缴费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费)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费)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为表格式。对于“转开”《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证明内容不允许手工录入,需要从税收征管系统的缴款或退库记录中自动调取已成功办理业务的电子税票信息。同一笔原始凭证只能“转开”一次《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