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已经领回来了,在税控盘上分发提示未发行该票种,在线变更提示组装的报文长度错误,税控盘让找税务局。请问我这个情况怎么办?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形,建议您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和地址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通过“纳税服务——公众查询——办税地图”模块查看。
您也可以提供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为您反馈。
我公司为德阳市旌阳区一家国有企业,为壮大公司国有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原登记在区政府下属园区管委会名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划转至我公司,土地性质为出让、居住用地。划转方式为无偿划转。该项涉税事项转出方及转入方是否需要缴纳税费,如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是否有减免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明确了“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包括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无偿划入但指定专门用途并规范管理、其他无偿划入等划入资产方式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请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五)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主表32栏为什么有数据?都是正常交税,可以去窗口把这个数据消除吗?
您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32=24+25+26-27)计算。“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该栏次数据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不可以删除。
我公司是集团公司,母公司使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1月份刚成立了一家基金公司,进行会计制度备案时,应备案企业会计准则,还是金融企业会计准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条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您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
我是个人买了一台机械挖机,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给工地干活,对方要求开票,是不是到邮局委托代开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附加税是免的,可是个人所得税是由对方按劳务报酬20%代扣代缴吗?
第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文件规定,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五条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问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普通增值发票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在网上看了一下说是营业执照办理30天内可以办理,但是我营业执照办理一年多了,现在还可以办理税务登记吗?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收费吗?
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1.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 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办理材料: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提供变更信息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
2.股权变更事项,因您的问题前提条件不明确,以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为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符合条件可以享受相关优惠。
您好,我在淘宝一家14年老店购买物品,商家说只提供一个月内发票,软磨硬泡后告诉我只提供12月份订单发票,我同意了,但是我要求商家开专用发票,商家跟我说了三个小时,总结一句话“普通发票可以开,专用发票不能开”,我没办法,直接说那咱们等周一给税务局打电话吧,他态度开始转变,告诉我能开专票,但是要我给钱,我就想咨询一下,为什么开普票不要钱,开专票要钱,他有没有权利问我要这个钱。第二个问题,如果对方拒绝开专票,只开普票,我应该用什么方法能要到这个专票。(对方淘宝网店,居家家您身边的居家伴侣)当我说要找工商和税务的时候,对方马上把地址和店名告诉我,我感觉背景可能很大,我是不是斗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