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近日佛山市禅城区税局把我们一址多照的企业,几个公司的税控盘都给锁了,要求只保留一家,其他公司迁出。不然不给开发票。这和工商登记规定是冲突的,也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很大影响。请问应该去哪里解决或者反馈税局的这个情况?
答复如下:
由于上述问题涉及征管业务及税收风险情况,建议您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便进一步核实处理。
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上有两个日期,一个是出行日期,一个是填开日期,请问以哪个日期来判定是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开具的呢?比如填开日期是2019.3.28,出行日期2019.4.2,请问这张行程单能否抵扣进项税?
您好,按出行日期确定。除扣税凭证和进项税计算方法的特殊规定外,对于旅客运输的进项税抵扣原则,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比如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等。
2019年4月初注册的一般纳税人,在今年5月份可以转为小规模公司吗?为什么在大厅问询说要求注册满1年才可以转为小规模。也就是说要到2020年才可以转为小规模。课2020年都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政策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们公司有位员工已经离职了,个人所得税公司也停止给他申报了。但是他在个税APP上仍然能看到任职受雇信息,我该怎么操作
公司给员工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员工“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您可以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并完善离职日期栏次,报送成功后可以解除任职受雇关系。
我税务局大厅打印2019年纳税记录,因为我在深圳、安徽各有纳税记录,打印出来后有全国的纳税记录在上面。我希望能单独打印深圳本地的纳税记录,不知道能否打印出来。如果现在不行,将来有没有时间计划可以选择打印本地的只有深圳的纳税的记录。
您好,目前,我们使用的系统打印纳税记录时默认的开具范围是“全国”,界面上支持纳税人填写的只有“开具起止日期”,暂不支持单独打印某几条纳税记录。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在京东开具了个人发票,但是后面想转成企业发票,咨询了京东客服说订单完成后只有在365天内才可以换开发票,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如果不符合,请问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呢?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发现广东省纳税人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您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12366-2-4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http://www.gd-n-tax.gov.cn),在“首页->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下进行举报。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请问 1. 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栏输入金额后, 第15栏系统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 这个税额和我司开具出的发票各张税额计算出来的合计数小数点有相差了几分钱 , 这个差额没关系吧? 2. 只有享受按季销售不超30万元免增值税, 需要填写《增值税申报明细表》吗?
问题1、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不影响申报,确实提交时失败,建议可以采用倒算填写。 问题2、空表保存即可。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请问股份公司变更股权是否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工商局只做章程备案就可以,税务局这边税务登记证要变更吗?总的注册资本没有变化。只是股东从5家变更为4家,股权比例发生变化要去税务局做税务登记证变更吗?
“一照一码”纳税人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外),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工商机关核准后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省级信息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接收工商变更信息并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一照一码”纳税人《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即时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 因此,公司股东变动,需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工商机关核准后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省级信息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接收工商变更信息并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
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描述,经核实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是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实际金额直接从系统提取。由于不了解您企业的具体情况,经请示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因自身申报错误导致完税证明金额错误,需将之前完税证明交至税务机关并办理退税程序后,重新缴纳并开具正确的完税证明,但贵企业是否适用此解决办法,建议具体事宜联系贵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