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办理流程及资料?谢谢
您好,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办理流程及资料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增值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第二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目前尚未公布,建议您留意我局网站通知。届时您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的“办税服务-纳税信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我公司已经在当地税务局办理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是在国家电子税务局网上查询不到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信息证明,这是为什么?
答复如下:您的提问不够清晰,不清楚您司的具体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您司可按上述规定执行。因此,详细建议您的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您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在“我要查询->涉税查询->认定管理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查询”或“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栏目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如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疑问,您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