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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EPC+O运营模式下三流不一致

EPC+O运营模式下三流不一致

你好!EPC+O模式下的建筑工程项目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方把工程款付给运营单位,然后运营单位再把工程款付给项目的设计方、施工方等公司,因为运营单位开不出建设方需要的设计或建安类发票,所以开票是由设计方、施工方直接开票给建设方。但是这样的话就会有三流不一致的问题,即资金流和票流不一致,请问这样对于建设方、运营方、设计方和施工方来讲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呢?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物流企业,是网络货运的试点企业,我们和货主签订运输合同后,通过自己的货运平台将运输交给实际承运人(符合条件的会员),我公司是否可以代实际承运人代开增殖放发票?

物流企业,是网络货运的试点企业,我们和货主签订运输合同后,通过自己的货运平台将运输交给实际承运人(符合条件的会员),我公司是否可以代实际承运人代开增殖放发票?

 我公司是一家物流企业,是网络货运的试点企业,我们和货主签订运输合同后,通过自己的货运平台将运输交给实际承运人(符合条件的会员),我公司是否可以代实际承运人代开增殖放发票?我们将运输服务通过自己的网络货运平台交给会员承运是不是税总函(2019)405号规定的不得代开的自营业务吗?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装卸服务,A公司把装卸服务委托给B公司来做,B公司又转包给C公司,C公司给B公司开装卸费发票,B再给A公司开装卸费发票

装卸服务,A公司把装卸服务委托给B公司来做,B公司又转包给C公司,C公司给B公司开装卸费发票,B再给A公司开装卸费发票

装卸服务,A公司把装卸服务委托给B公司来做,B公司又转包给C公司,C公司给B公司开装卸费发票,B再给A公司开装卸费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规定,一、试点内容 经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称各省税务局)批准,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称试点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二)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三)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四)注册为该平台会员。……三、专用发票的开具  试点企业按照以下规定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仅限于为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服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协议范本由各省税务局制定。(三)使用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服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五)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可以按照《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的相关规定,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请问这个专项报告有什么要求,是需要有符合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还是企业可以自己出具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请问这个专项报告有什么要求,是需要有符合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还是企业可以自己出具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请问这个专项报告有什么要求,是需要有符合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还是企业可以自己出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开具机动车发票提示:合格证存在,不属于本企业如何处理?

开具机动车发票提示:合格证存在,不属于本企业如何处理?

    如果上游为源头生产企业,需联系上游生产企业确保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票据关联;如果上游为经销企业,需联系上游经销企业确保已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上传成功。仍无法开票的,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查询机动车台账具体处理。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股权转让协议与实际转让款不符

股权转让协议与实际转让款不符

您好,自然人和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自然人持有B公司的60%股权进行转让,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本次转让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金额为120万,但有100万为自然人实缴到位,另20万未实缴,因此A公司将未实缴到位的20万直接注资到B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资产划拨是否属于企业重组?

资产划拨是否属于企业重组?

 1、资产划拨是否属于企业重组?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如果企业成立后没有发生业务,无与资产相关的债务和债权,也无与资产相关的劳动力,那么在重组过程中,全部或部分转让资产,是否可以享受不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定义没有文件明确规定,靠税务局判断吗?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定义没有文件明确规定,靠税务局判断吗?

 根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2号)规定:“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汽车租赁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额度限制?是否必须本人前去开具。

汽车租赁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额度限制?是否必须本人前去开具。

    若您咨询的是自然人出租车辆申请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业务,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需要如下资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小区业主委员会收到物业分成需要开票吗?

小区业主委员会收到物业分成需要开票吗?

我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平日将小区临时停车位出租及楼宇电梯出租投放广告有一定收益,按物管法规定,需将公共收益70%收益分成给小区业主委员会,现业主委员会收到物业分成,需要开票不?1.若需要开票,业委会非企业怎么申请开票?2.若不需要开票,物业公司凭什么单据入账?

发布时间:2021-11-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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