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方开具给我单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联 被我单位业务人员 遗失,根据现行政策,请问有何补救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1)公司无偿借款给员工个人买房,员工长时间未归还是否会被税务局认定为给员工的薪酬福利,公司是否会存在涉税风险?员工是否面临补缴个人所得税?(2)如果公司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将钱借给员工买房,签订借款合同按期计算利息,这样是不是就不会存在涉税风险了?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后,点了保存按钮,导致为灰色,无法填写申报数据,提示要更正采集,请问更正采集在哪个模块,怎么更正
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前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
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选择需要修改的条目进行修改。具体操作问题可联系电子税务局软件服务方,咨询电话:0551-96543/95113。
我单位是医院,县政府发了《关于做好我县2020年1月27日-2月2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我单位按规定标准发放了7天的补助。并且医院自行在此基础上按政府规定的300一天的标准又发了10天的补助,请问这10天的补助在财税2020年10号文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吗
冀财非税[2020]15号: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全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请问,这个上限是企业每个人的年均工资与社平均比较,还是企业所有人的年均工资与社平均比较啊
请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关于利息据实扣除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规定中,这里的金融机构是特指商业银行还是别的金融机构也可以,就比如说我们集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也属于金融机构,我们建设期间的借款也都是向财务公司借,那么财务公司提供的证明可以在不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的情况下据实扣除吗?
你好,我公司是17年成立的,现在在电子税务局查出大量的月度财务报表漏申报信息,税务大厅解释是国地税合并后的系统问题,请问怎么解决,现在每个月都会新增一条月度财务报表漏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安徽大尺度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主营业务为广告制作发布、广告服务等。我司的主要业务模式为互联网线上广告发布、线下广告服务执行。其中线下广告服务执行一般是接受客户委托,通过开展创意活动吸引人群参加,从而提高客户品牌曝光量,达到客户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为达到客户约定的履约条件,保障参加活动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我司会采购一些食品、饮料、矿泉水等物料,仅用于特定活动的特定人群活动中途营养补给,不用于营销目的的免费赠送或我司员工福利。例如我司举办的毅行活动,该活动是组织网友沿巢湖徒步行走四十余公里,因路途较远,为保障活动安全有效的开展,沿途会设立若各个补给站,为参与网友提供食品、水等补给品,此类补给品仅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而设定,分量较小,仅适合一人临时补充使用,我司购买上述补给品是用于经营活动,属于活动必需成本,而不是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税法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的项目。请问我司放发给网友的这类食品、饮料等补给品是否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首次办理税务涉税事项,可以选择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办理税务涉税事项。
一、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如为新办企业(未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采集的纳税人),企业办税员、财务负责人或者法人其中一员可在实名认证成功后,使用已实名认证的账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通过“个人办税->个人进入”后点击“事项办理->新办企业套餐”,申请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提交完套餐申请后,申请人输入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后,点击右方“个人办税”下方的“个人进入”,以个人身份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事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进度查询”模块按钮,可查询整个套餐申请的办理状态。点击“查看详情”,可以查看套餐各子税务事项的受理意见。具体操作指引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纳税服务->下载专区->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 ”栏目查看《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手册(1.2版)》。
二、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 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