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预收燃气款,是否可以开具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后期实际产生权责发生时再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 :
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
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请问:我司为生活服务范围(酒店)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月至8月期间都有开具少部份增值税专票,现有些专票客户不同意冲红。咨询得知:文件出台前按专票缴税普票免税,文件出台后为了这一两份专票就必须得放异免税,普票、专票都得交税,360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请问真是这样的吗?其相关依据文件能提供吗?期盼回复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您可以办理更正申报填写相关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编写了河南省网上税务局操作手册,帮助纳税人熟练使用网上税务局。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公示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河南省网上税务局上线的通告》中进行下载学习。注册时,在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使用个人登录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功能进行填报扣款,注册问题属于系统操作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由航天金穗公司开发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如您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您可以拨打400-011-0088热线向航天金穗公司详细咨询。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票开具时,应填开付款方全称。
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进行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政策,享受这个政策,如果利润由利润分配企业直接打款到境内投资企业,不通过境外投资者账户周转,是否需要办理服务贸易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税务监制章的验证: 使用OFD阅读器打开下载的版式文件,右键点击电子发票上的税务监制章,选择验证。
我单位为福建企业,为一家江西企业的法人股东,未来将江西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法人。请问我单位财产转让印花税缴税地应为福建还是江西。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相关规定仅约定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并不涉及纳税地点。
我是一公司股东,目前公司长期无法正常经营,又因特殊原因一时难以办理税务注销,请问这种情况会对普通股东个人产生什么不利影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章第三节规定:
我公司是制造业企业,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大气污染物,缴纳环保税,2020年10月份我司与一家专业资质的节能单位签署协议,环保税由对方承担,对方在我司厂区使用我司锅炉,为我司提供蒸汽,我司与对方结算蒸汽费用,环保税纳税义务人是否可以变更为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