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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公司租赁村委会集体土地,一定需要村委会开具发票才可入账吗,开具合规收据是否可以?

公司租赁村委会集体土地,一定需要村委会开具发票才可入账吗,开具合规收据是否可以?

1.公司租赁村委会集体土地,一定需要村委会开具发票才可入账吗,开具合规收据是否可以?

2.个人承包村集体土地后转租给公司,个人需要去税局代开发给公司后,公司才能入账吗,通过收据或合同是否可以入账。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发票丢失具体操作流程以及罚款

发票丢失具体操作流程以及罚款

1、请问普通发票联丢失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是否要去税务局进行报备?在线咨询回复说“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具体内容怎么写,报告给税务局后,罚款大概是多少?2、发票联丢失,记账联复印件该公司公章是否可以与发票联一样正常使用?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给我们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服务,开具了《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请问他们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给我们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服务,开具了《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请问他们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给我们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服务,开具了《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请问他们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如不交,请问不交增值税不开增值税发票的依据是什么?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自然人个人扣缴系统电脑下载链接在哪里?

自然人个人扣缴系统电脑下载链接在哪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所在省税务局(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为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包下载地址: 安徽省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模块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我们拟在浙江某县注册电子商务企业(以下简称“本司”),拟在机构所在地自主开发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电子商务业务

我们拟在浙江某县注册电子商务企业(以下简称“本司”),拟在机构所在地自主开发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电子商务业务

我们拟在浙江某县注册电子商务企业(以下简称“本司”),拟在机构所在地自主开发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电子商务业务;平台内经营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市场主体登记的自然人)入驻“本司”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服务或商品,消费者(采购商品或服务的企业、机构或个人)登陆电子商务平台下单采购,其中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具有双重角色,即平台内经营者同时是消费者,下单采购其它平台内经营者的服务或商品。本司重点为服务贸易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2019年已经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再登记成一般纳税人的,还能不能再转成小规模

2019年已经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再登记成一般纳税人的,还能不能再转成小规模

你好,公司在2019年时已经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又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如果符合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条件,还能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2019年已经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再登记成一般纳税人的,还能不能再转成小规模

2019年已经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再登记成一般纳税人的,还能不能再转成小规模

你好,公司在2019年时已经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又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如果符合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条件,还能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发布时间:2021-09-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一般纳税人,货物视同销售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货物视同销售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我公司销售价值5000的手机,购买手机再赠送价值200的无线充电器。那么在增值税上,首先这5000的手机,按照5000*13%=650元,计算销项。然后无偿赠送货物(无线充),也视同销售,应该计算200*13%=26元的销项。

问题是:我们开票是只开具5000元手机的专用发票,无线充是不用开具发票吗?然后销售手机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填写开具专票收入和税额。但是无线充视同销售的26元销项税额,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呀?

发布时间:2021-09-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我公司所在地是北京,现承揽一内蒙的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内容包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请问该项目的纳税是否应该是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在公司所在地(北京)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建筑安装工程的增值

我公司所在地是北京,现承揽一内蒙的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内容包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请问该项目的纳税是否应该是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在公司所在地(北京)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建筑安装工程的增值

我公司所在地是北京,现承揽一内蒙的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内容包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请问该项目的纳税是否应该是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在公司所在地(北京)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建筑安装工程的增值税在项目所在地(内蒙)进行预缴(2%),剩余部分在公司所在地缴纳?

发布时间:2021-08-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我单位据实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和津贴标准,是否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可不征收个税?

我单位据实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和津贴标准,是否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可不征收个税?

我单位为郑州市纳税人,单位在省内以包干制的形式向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的工作人员发放差旅费津贴,津贴涵盖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公司制定相关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按标准定额发放津贴,以现金形式给予。

按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单位据实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和津贴标准,是否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可不征收个税?

发布时间:2021-08-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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