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发票遗失了,现在发现发票抬头开错了,需要开红字发票,没有第二联和第三联不可以开红字发票吧,应该怎么操作才能开红字发票。客户还没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你好,我网上申购发票,,提示发票可领购数量不足是什么原因?而且再重新申领,就保存不上了 是什么原因?我该怎么操作?(我单位申请的发票全部用完,并也进行了网上验旧)。还一个就是申报增值税时,申报完成后一直提示正在等待写入征管系统 ,一上午了都这样。
电子税务局交税记录超过20条扣款结果查询只能显示20条,其余不显示,电子税票查询打印超过20条也无法打印
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河南省网上税务局上线的通知》(豫税函〔2018〕1号)规定,……(二)登录方式1.登录地址: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登陆“河南省网上税务局”。2.登录方法:纳税人可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原国税或原地税网上税务局用户密码+数字证书(CA)均可登录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的“网上办税”功能,在网上办理涉税业务。公示公告、纳税咨询、公众查询、政策查询、资料下载等功能无需登录即可查看。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编写了河南省网上税务局操作手册,帮助纳税人熟练使用网上税务局。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公示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河南省网上税务局上线的通告》中进行下载学习。
对纳税人自领购之日起半年未使用完的普通发票,由主管国税机关查验后继续使用;一个年度内仍未使用完的,剪角作废。您可以通过鉴别发票真伪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获取到的普通发票是否属于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真伪查询方式有两种:一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网,在首页上面直接点击“我要查询—其他普通发票查验—定额发票”,并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后进行查询;二是可携带需要辨别真伪的普通发票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予以鉴别。具体的账务处理问题需要咨询会计机构。
我单位业务人员收到的个别定额发票,验旧日期是几个月之前,甚至去年的都有,这种发票是否可以使用?比如7月10号收到商家给的发票,验旧日期是4月13号,请明确告知
发票实行验旧购新制度,发票开具时间应不晚于验旧日期。反之,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建议与商家联系换开。
1.商户向持卡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时,商品(产品/服务)含税销售额为X元;
2.持卡人使用银行卡在商户POS终端完成跨行消费,银行卡清算机构提供购物消费补贴资金Y元;
3.持卡人的银行卡账户实际扣款金额为(X-Y)元;商户实际收款为X元。
如果企业员工2019年度工资,每月只发一部分,其余2020年2月一次性补发。那么:(1)2020年2月补发以前工资,是并入2019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实发日期,按照所属期2020年2月缴纳;(2)扣缴义务人的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报职工薪酬是按照上述应发数据填报(2020年2月补发以前工资并入),还是上述实发数据填报?谢谢。
我单位小规模吗,主营厨具生产销售安装,请问开票多少会转为一般纳税人,和营改增一样,还是和工业商业一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