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聘任,不占公司股权,现在他强行占有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拒不配合我办理变更登记,先咨询以下问题:
1、现在他拒不配合我变更法定代表人,我可以作出股东决定可以罢免他另聘法定代表人吗?2、办理变更登记是否需要他在材料上签字和到工商登记现场办理(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需要其收验证码并同意)?3、营业执照和公章被其占有如何处理?
我想咨询的是:我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注册的本人信息的手机号码已经注销了,现在登录不上去,也无法修改、无法重新注册。我该如何修改?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我现在想做河北省的名称预先核准无法登录了,请领导明示!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因此,请向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咨询。
我是一家深圳中外合资公司(外国自然人25% 深圳公司75%)
想要变更为无区域股份有限公司 ,需要怎么申请及办理流程?
您好!我是香港一家公司,在安徽省投资企业,我们香港公司占股75%,根据公司《章程》我们可委派3/5名董事,并由我们指派董事长。
当我们持相关香港公司的委派文件及公证文件去办理变更时,注册部门一定要盖公章,由于我们委派的前任董事长(并不是股东)不肯离职,不愿交公章。
我们经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决议废除原执照和公章,重新办理执照后,再去刻新的公章。根据总局2019年1月2日新频发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并没有要求一定要盖公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意见是有法律效力的。
请问总局,根据《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公司《章程》,在没有公章的情况下,只要核定股东的合法身份,及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合法,注册部门是否也应给合资企业办理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