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请问个人通过网络连载小说是按照稿酬所得征收个税还是应该按照劳务报酬征收个税?

请问个人通过网络连载小说是按照稿酬所得征收个税还是应该按照劳务报酬征收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误餐补助的标准是多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误餐补助的标准是多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有办职工食堂的单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84)财税外字第17号文“从宽从简”的政策精神及内外籍纳税人税收公平原则,集体供应工作餐支出,暂不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没有条件办职工食堂的单位,为平衡税负,鼓励“工作餐”服务社会化,并根据财税字(1995)82号文件规定精神,对不能在工作单位就餐,确需在外就餐的,单位按规定发给职工的误餐补贴,每人每月400(含)元以内按实支出,暂不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要求按实支出,也就是凭发票实报实销。现金补贴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请问企业发放的生育报销费用、生育津贴是否要缴纳个税?产假工资是否要缴纳个税?

请问企业发放的生育报销费用、生育津贴是否要缴纳个税?产假工资是否要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需按工资薪金征收个税。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扣除个人所得税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扣除个人所得税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领取用分成收入,是按劳务费的计税办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吗?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规定:“六、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15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个人转让认购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转让认购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1、个人转让认购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是否属于财税〔2009〕167号和财税〔2010〕70号两个文件里面的限售股范围?在解禁后 如果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印发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稿》,“从《通知》规定看,此次明确要征税的限售股主要是针对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以及其在解禁日前所获得的送转股,不包括股改复牌后和新股上市后限售股的配股、新股发行时的配售股、上市公司为引入战略投资者而定向增发形成的限售股”,也就是说个人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不属于70号文和167号文中的“限售股”,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这个解读稿可以发送给我么?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提供咨询服务个人如何针对该笔费用,进行个人所得税单次预缴?

提供咨询服务个人如何针对该笔费用,进行个人所得税单次预缴?

2019年5月份,个人为某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个人在淮安区税务局申请开具咨询费发票,问:个人如何针对该笔费用,进行个人所得税单次预缴?


1、根据《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的规定:“一、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 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人如何针对该笔费用,进行个人所得税单次预缴?

个人如何针对该笔费用,进行个人所得税单次预缴?

2019年5月份,个人为某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个人在淮安区税务局申请开具咨询费发票,问:个人如何针对该笔费用,进行个人所得税单次预缴?


1、根据《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的规定:“一、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 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个体工商户因公共利益拆迁所得补偿费用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因公共利益拆迁所得补偿费用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因公共利益拆迁所得补偿费用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该“被拆迁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商业用房。”但“拆迁补偿款”不包括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性补偿。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分立企业未分配利润是否要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分立企业未分配利润是否要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张三、李四各持有甲公司50%的股权,现甲公司分立,甲公司存续,分立新公司乙。分立后,张三、李四分别持有甲公司60%、40%的股权,分别持有持有乙公司40%、60%的股权。被分立的甲公司分立前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在分立时将其中的100万元未分配利润分到乙公司(乙公司未分配给股东)。请问:在此分立过程中,甲公司将该100万元未分配利润分到乙公司时,是否需要征收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企业分立情况较为复杂,请携带分立情况说明以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至被分立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详询。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去年个税今年申报的六项扣除是按照哪一年计算?

去年个税今年申报的六项扣除是按照哪一年计算?

   您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一:在计算2020年一月份个税时,6项扣除是重新开始计算还是在2019年的基础上累加呢?二:我是1月份申报2019年12月份的个税,那我的六项扣除是按照2019的填写的6项扣除计算还是按2020的?

   答复如下: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