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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2018年取得两处以上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

2018年取得两处以上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

2018年10月取得两处收入,累计超过起征点,个人怎么申请补缴税款?


您好,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税抵扣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申报

个税抵扣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申报

我于2018年11月份参加软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2月出成绩,合格标准公布于2019年1月,证书于2019年4月可以领取。按照个税app的流程,申报抵扣需要填写证书编号和批准日期,但是批准日期为考试日期也就是2018年,按现在的政策只能抵扣2018年度,这样的话每年下半年考试的考生,永远不可能抵扣当年的个税,因为证书编号出来都已经明年了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付,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所以如您是2019年4月取得证书,在2019年当年进行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2019年开始实施的,2018年取得的证书是不能扣除的。且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中分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证书才可以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18年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该何时向税务局申请

18年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该何时向税务局申请

近三年的个税手续费返还申请有截止期限吗?税务局会发短信等方式提醒扣缴义务人办理,以避免申请逾期?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以此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临时人员工资怎样计算个税

临时人员工资怎样计算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个人取得的上述所得若属于工资薪金的,按照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的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18年考试取得中级会计考试,19年拿到证书,可以抵个税吗

18年考试取得中级会计考试,19年拿到证书,可以抵个税吗

我是参加18年的中级会计考试,19年3月底拿到中级会计证书,想问下,这种情况可以用来抵减我的个税吗?每年减3600那种。


您好,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当年是按照证书上的批准日期确定。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换工作单位个税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的累计数

换工作单位个税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的累计数

在同个年度中,中途换工作单位,那么在新单位计算个税的时候,在旧单位累计的扣除费用,可以接着累计到新单位的个税计算中吗?如果可以要怎么操作


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按次代扣代缴申报扣缴非居民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是多少天?

按次代扣代缴申报扣缴非居民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是多少天?

1按次代扣代缴申报-扣缴非居民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是多少天?

2支付境外的认证费、咨询费等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印花税吗?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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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浙地税一[2001]12号)第三条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六项个人所得税减免如何申报

六项个人所得税减免如何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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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新调入本公司的职工,其中累计收入是按本月的收入填报,还是按该员工从一月开始到本月累计的收入之和申报呢

新调入本公司的职工,其中累计收入是按本月的收入填报,还是按该员工从一月开始到本月累计的收入之和申报呢

您好,请问个税申报时,有本月新调入本公司的职工,其中累计收入是按本月的收入填报,还是按该员工从一月开始到本月累计的收入之和申报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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