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个人为我公司提供培训服务,并在当月去税局代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1、我公司代扣代缴税款时收入是按不含税吗?2、个人在税局代开发票时缴纳的附加税、印花税能从收入里扣减掉吗?3、我公司是不是需要在8月例征期前代扣代缴税款?
全国90%的省份都能网上打印个人纳税记录,为何河北不能打印?什么时候能网上打印?必须得去税务局打印么?跑了3趟了都没纳税显示,个人税务APP已经显示了,希望政府用心建设网站,便利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
如果自然人投资者从我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中获得分红(非保本非贷款利息性质)及赎回时有收益,那么投资者获得的分红及收益是否需要交纳个税?是否由我司代扣代缴其个税?
自2016年国家政策支持,本地分布式光伏自然人户数已有近450户,每户月均上网电费及国家补贴约700元。1、该行为为长期行为,是否需要让自然人去办理税务登记证,并自己开具发票?(由于光伏用户多为文化程度低、年龄大的农民,操作难度大)2、如果不去办理,是否需要按照临时经营业务范围,由供电企业按照收入*0.5%(据了解为山东省内部答复,自2019年7月实施),进行代扣个人所得税处理?
问:假如自然人张三100%持有甲公司股权,现张三要将其拥有的甲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李四。甲公司有一块土地,当时的购买价是1000万元,现在进行评估,评估价是1400万元,即增值400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因素,土地增值的400万元,张三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照400*20%=80万交,还是按400万元视同销售,即400万元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后再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您好,我是武汉洪山区个体工商户,店铺零售经营小饰品,前几天刚签了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月应纳税经营额3万,按表上所填的3万,请问我以后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等税?我是小门面零售,不需要发票,请在百忙之中解答,谢谢
我公司旗下产品薪四方是一家提供灵活用工服务的平台。通过数据协同,与企业、自由职业者、政府、银行进行数据对接,企业将外包项目标准化后发布至“薪四方”平台,并制定任务审核标准,自由职业者在平台上报名并完成任务、获取报酬,实现商事主体、业务数据、合同数据、资金数据、税务数据等的协同监管和合法合规。
您好!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是核定征收,在缴纳完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所后,从个人独资企业账户转账到法人私人账户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卡清算机构(简称本单位)在营销活动中,向与本单位不发生商品或服务的直接购销关系,并且属于本单位以外的自然人赠送礼品(因二者之间不存在商品或服务的直接购销关系,前述礼品属于不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