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同月份从两处取得的年终奖是否可以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

同月份从两处取得的年终奖是否可以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

张先生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2020年1月份,分别从两个单位取得年终奖,是否可以将两处同月份取得的年终奖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您从两处取得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行决定哪一笔奖金单独计税并进行调整。您也可以将全部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发布时间:2021-04-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安徽省对企业发放给个人的交通费、通讯补贴有没有一定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以及企业发放的防署降温费、取暖费能否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安徽省对企业发放给个人的交通费、通讯补贴有没有一定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以及企业发放的防署降温费、取暖费能否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你好!请问安徽省对企业发放给个人的交通费、通讯补贴有没有一定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以及企业发放的防署降温费、取暖费能否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给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发布时间:2021-04-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律师办理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收到的司法局法律援助补贴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律师办理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收到的司法局法律援助补贴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企业为员工租房作为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并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企业为员工租房作为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并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可不可以作为收入抵减额

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可不可以作为收入抵减额

 单位每月发放工资里面有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这两个项目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可不可以作为收入抵减额,在汇缴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1.根据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税〔2018〕164号规定:“七、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根据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参加佂名活动获奖奖金个税税目

参加佂名活动获奖奖金个税税目

主办方举办一场佂名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同时在佂名活动通知中明确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一次支付奖金,永久使用,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这时如果获奖取得奖金,个人所得税是要按照什么税目征税?


    若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则作者仅按照主办方要求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定额征收个体户需要办理2020年个税汇算吗?

定额征收个体户需要办理2020年个税汇算吗?

我是陕西西安一家做餐饮行业的个体户,采用定额征收方式缴纳个税,想问下2020年我需要办理个税汇算么?陕西当地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政策?请明确告知是否需要个税汇算以及具体的政策,最好是陕西当地政策。谢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合伙企业收到投资收益需要申报生产经营所得吗?

合伙企业收到投资收益需要申报生产经营所得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国外工作个人所得税怎么扣除

国外工作个人所得税怎么扣除

中国公民在两个公司工作

1.日本公司向我个人支付合同工资,扣除日本医疗和税收等后,每月折合15000人民币以美元汇到我中国银行账户。

2.苏州公司支付给我工资3000元,并交中国社保。

3.个人有房贷约1900元每月。可专项扣除

这样我每年什么时候报税,每年税收多少钱,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规定:“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工会经费返还,个税手续费返还

工会经费返还,个税手续费返还

你好:以下两个问题咨询以下:

1、企业收到的市总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款,是否涉及缴纳增值税、所得税?

2、企业收到的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是否涉及增值税、所得税缴纳?

谢谢


    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