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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个人代开发票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代开发票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你好,想咨询下个人给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在柜台交增值税的时候要同时交个人所得税么?个人是卖给企业一些复制画、手办、工艺品、玩偶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答复如下:

    个人代开销售货物发票,个人所得税在代开的同时征税。属于销售货物的,可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年第29号)附件:《厦门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批发和零售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率0.60%。

发布时间:2021-04-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还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还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软件新增功能:退付手续费核对。2020年3月份只能核对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个税情况,无法核对2019年1月个税情况,也无法退还2019年1月份个税手续费。与财行2019年11文规定申报时间不一致。

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三、“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和限额(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四、手续费管理(一)预算管理。……2.“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税务机关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经向技术单位核实,目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中“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日期已调整为2019年1月开始。建议您升级后再次登陆该系统查看数据是否有误。

发布时间:2021-04-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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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汇算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汇算

同一自然人成立两个个体户,一个是查账征收,另一个是核定征收,年度汇算时候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吗?谢谢。

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规定:

   附件: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发布时间:2021-04-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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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退补税问题

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退补税问题

 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单位代为办理的,员工涉及退补税的情况,是通过单位的银行账户吗?还是直接通过员工个人银行账户?

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
   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发布时间:2021-04-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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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抵扣个税

商业保险抵扣个税

我想咨询下:公司为员工可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抵扣个税,那是哪些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可以进行抵扣?这些商业保险有没有明细特征?谢谢!

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三、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见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  (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   

发布时间:2021-04-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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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用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用交个人所得税吗?

我单位聘请了一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用交个人所得税吗?我单位给这名退休人员的工资用交个人所得税吗?用不用把他的退休工资和我单位给他开的工资合并交个人所得税呢?我单位用给他交养老保险的统筹部分吗?

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发布时间:2021-04-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你好,给村委干活,去税务局代开了发票,金额7000,上面写着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预扣预缴,但村委没给预扣预缴,这种情况属于年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汇算清缴吗?还是支付方没有预扣预缴不得豁免。
村委没有在税务局登记过,算扣缴义务人人吗?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规定:“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二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发布时间:2021-04-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般纳税人代开的普通发票修理费,税务局不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每月以4000以下减去800元,再乘以20%税额计算,是免征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单位方法实行?

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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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公司招了一批临时工,那么付的钱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税?

公司招了一批临时工,那么付的钱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发布时间:2021-04-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上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上年度的还是本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

上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上年度的还是本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上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上年度的还是本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



    纳税人本年度为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时,应不超过本企业本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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