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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关于公司员工承包公司厂房内外墙粉刷收入的个税申报

关于公司员工承包公司厂房内外墙粉刷收入的个税申报

您好!我公司厂房等设施需要美化粉刷,经公司多家比价,员工焦某承包的工程服务低于其他几家报价公司,公司决定让其承包该工程项目,材料费公司自行采购,焦某提供厂房粉刷等服务,其已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这种情况下,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酬项目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非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您好,境内公司支付给境外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技术咨询费,该项咨询费是境外个人平时通过邮件答复境内公司咨询的内容产生的收入,境外个人全程不需要入境。这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还是境外所得呢?请问境内公司在支付这项费用时,需要代扣代缴什么税?依据的是哪些法规?非常感谢!

 

个人所得税上该笔收入属于境外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三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根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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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误申报了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在帮我代扣代缴时就少交了税款,请问需要补税吗?怎么操作呢?

2019年误申报了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在帮我代扣代缴时就少交了税款,请问需要补税吗?怎么操作呢?

您好,请问我2019年误申报了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在帮我代扣代缴时就少交了税款,请问需要补税吗?怎么操作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一条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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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集体聚餐和旅游团建发生的费用,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报销计入福利费后还需要征收员工个人所得税吗?

员工集体聚餐和旅游团建发生的费用,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报销计入福利费后还需要征收员工个人所得税吗?

1、员工集体聚餐和旅游团建发生的费用,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报销计入福利费后还需要征收员工个人所得税吗?

2、签订了一公里0.75元油补的协议,按实际发生与经营有关的对公业务里程明细核算,提供加油票报销的费用。还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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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年龄未满60周岁,无法在个税app上提交专项附加扣除

父母年龄未满60周岁,无法在个税app上提交专项附加扣除

 父母年龄未满60周岁,无法在个税app上提交专项附加扣除,提示未满60周岁无法输入,但是2020年度1月份当月满60周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合伙企业转让持有的股权个税问题

合伙企业转让持有的股权个税问题

      我公司的一个股东为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合伙人均为个人),现在这个合伙企业计划转让所持有的我公司的股权。问题:1.该合伙企业转让这项股权适用的税率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的20%还是按“经营所得”的5%-35%的五级税率?2.股权转让时,个税由谁来代扣代缴?受让方还是该合伙企业?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关于劳务报酬、稿酬按次如何确定的问题

关于劳务报酬、稿酬按次如何确定的问题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请临时工或者个人打扫清洁,打扫了10次,但是一个月或几个月才结算一次并开票,这是算1次还是算10次呢?再比如这个稿酬,单位职工每次发表一篇简讯有几十块钱,但是一年结算一次,这个应该按每次发表短讯算1次还是结算1次算1次呢?比如下面这张票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十四条(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税计税方式选择

个税计税方式选择

 您好:近日部分省份(江苏、新疆、安徽、山东)回复纳税人时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汇算清缴时可重新选择计税方式,请问我省能否重新选择?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19年时已经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能否在汇算清缴时变更?或者全年一次性奖金已经单独扣税,能否在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如果您2019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已经单独扣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2019年度的年终奖所得税的扣除能否选择按年综合所得计算。

2019年度的年终奖所得税的扣除能否选择按年综合所得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个税核定问题(非创投形)

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个税核定问题(非创投形)

我司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合伙企业(非创投形),

由于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核定个税税种,

听说合伙企业可以选择20%或5%-35%这2种税种,我司能否选择20%税种核定个税


“如合伙企业不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的有关规定,则不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的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3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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