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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扣个税,未交社保,差旅费所得税扣除

扣个税,未交社保,差旅费所得税扣除

 你好,如果给员工按工资薪金扣的个税,但是未交社保,此员工的差旅费入费用。问题:1、按工资薪金扣个税的员工不缴纳社保可以吗,以后是否需要补交社,2、未交社保员工差旅费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1.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是本单位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薪金”并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保。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单位发放给员工取暖补贴和物业补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单位发放给员工取暖补贴和物业补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取得的取暖费和物业补贴如果符合上述国税发〔1994〕89号所列范围,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配偶信息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配偶信息

您好,我司员工自行在个税APP上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资料,信息完整,但从公司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下载导出后,发现配偶信息均是空白的,这个问题会影响他们的抵扣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在打工时单位给劳务报酬扣税百分之20,我收入不足3万是否可以退税

在打工时单位给劳务报酬扣税百分之20,我收入不足3万是否可以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公户这笔奖金如果我们发放给这几个人是否需要交个税,由谁代扣呢?

公户这笔奖金如果我们发放给这几个人是否需要交个税,由谁代扣呢?

我们公司有几个人借调到上级公司工作(我们是他们的控股子公司),但是这几个人每个月在我们这边发工资,只是奖金比之前借调前低了,每个月我们也正常报个税。这个月上级公司给这些人员打了一笔奖金,奖金打到公户上(作为借调那边工作完成的项目奖),公户这笔奖金如果我们发放给这几个人是否需要交个税,由谁代扣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由子公司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农副产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农副产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姚佳为个人,每天运送农副产品到我公司食堂,我公司每月与姚佳结算当月菜钱,并且姚佳每月会去税务局代开一张普通发票,税率为0。请问:我公司收到这张普通发票,且附有税务局盖章的农副产品清单,是否还需要我公司代扣代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第一条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残疾人退休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怎么优惠

残疾人退休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怎么优惠

我是四级残疾人,工作时个人所得税减半,退休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怎么优惠,需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规定:“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继续教育减征个税的问题

继续教育减征个税的问题

2018年10月考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要到2019年5月才拿到证,但证上批准日期为2018年10月,2019年在税务系统中录入时提示为不属本年度减征范围,问题是2019年下半年通过的考试,在2019年无法录入,因为没有证书管理号,要到2020年5月才会拿到证,是不是说明考这个证是没办法减征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第二点第十八条规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私募股权合伙企业个税核定问题

私募股权合伙企业个税核定问题

我司为私募股权的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核定个税税种,参照财税(2019)8号文,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备案选择20%或5%-35%这2种适用税率税种,1.若我司为非创投合伙企业,是否能参照该文选择备案对应税率的征收方式,若可以需如何备案?;2.若我司为创投合伙企业,由于事先不清楚该规定已于税务核定个税-生产经营所得税适用5%-35%税率税种,可否修改核定为20%税率税种?若可以需如何修改?


    1、如合伙企业是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则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的规定,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也可选择单一核算方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第六条规定:“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2019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办理材料:《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2份  具体办理流程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  >  纳税服务  >  办税指南  >  信息报告 > 1.5.9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关于一人在两处取得收人个人所得税问题

关于一人在两处取得收人个人所得税问题

A公司和B公司是母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有业务员同时受雇于A公司和B公司,均与两家签订了劳动合同,业务员在A公司做业务取得固定工资何业务奖金提成,业务员在B公司做业务仅取得业务提成奖金,请问业务员在B公司取得的业务提成奖金可以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年度终了再按二处取得收入再做汇算清缴吗?


    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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