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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么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么

 今天咨询金水区某税局个体工商户可以核定征收么?工作人员回复都是查账不能核定征收。打12366咨询,工作人员回复可以核定征收,请问郑州地区,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第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规定,二、对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四、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第二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第六条?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第七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五、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规定,……解读……二、关于核定征收及征收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采用规定的方法核定应纳税额。……
    六、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规定,第二条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您描述,如您属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您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如您单位属于达到上述规定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则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议您参考上述规定,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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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个税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个税附加扣除

 小王婚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房,2019年1月在申请了住房贷款利息个税附加扣除。2019年6月提前还贷后取消附加扣除。9月夫妻双方商业贷款购买一套住房,贷款利率为首套贷款利率,请问小王的妻子在2020年能否用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个税附加扣除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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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首套房子办理的房贷,按照2019年的情况,婚后妻子可以享受个人专项扣除50%,2020年的想要妻子扣除100%,具体该怎么操作?或者妻子扣除50%该怎么操作?

丈夫婚前首套房子办理的房贷,按照2019年的情况,婚后妻子可以享受个人专项扣除50%,2020年的想要妻子扣除100%,具体该怎么操作?或者妻子扣除50%该怎么操作?

丈夫婚前首套房子办理的房贷,按照2019年的情况,婚后妻子可以享受个人专项扣除50%,2020年的想要妻子扣除100%,具体该怎么操作?或者妻子扣除50%该怎么操作?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对您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前期您填报的信息已经预填并可通过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可据此为您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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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医院对退休副高职以上医务人员退休后直接回聘十多年,一直开绩效工资十多年都不到纳税起征点,99年开始按“劳务报酬”扣个税,依法应该按“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是表明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并非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因此,只要是符合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个人与用人单位实质上构成任职受雇关系,即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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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实习生,那实习生的工资需要缴纳个税和增值税么?

企业招聘实习生,那实习生的工资需要缴纳个税和增值税么?

    一、实习生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纳税义务人范围,且取得的工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范围,需要按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实习生取得的工资,如果属于文件规定的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的情形,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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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取暖费如何扣缴个税?

请问取暖费如何扣缴个税?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236号)规定:

     一、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下列原则执行……

    (三)各类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按以下原则执行:1.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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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误餐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

员工出差误餐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税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其中包括差旅费津贴、午餐补助。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午餐补助范围确定文体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89号文规定的不征税午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的,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再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再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吨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午餐费。 

我想咨询一下,根据上述文件。员工出差至宁波地区以外的地区的误餐补贴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宁波财政局对误餐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上线是否有限制规定(即一天超过多少限额需要并入薪资交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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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按标准计算发放的出差补贴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吗?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吗?

根据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按标准计算发放的出差补贴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吗?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予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差旅费津贴是指按照或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行[2014]25号规定的限额发放的伙食费、公杂费(含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

    注:我市财政部门对上述费用出台更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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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手续费返还的实际到账金额是含税金额吗?

个税手续费返还的实际到账金额是含税金额吗?

个税手续费返还的实际到账金额是含税金额吗?是按什么应纳税额、税目跟税率申报增值税?是什么时候申报,是申请个税手续费的次月还是收到个税手续费的次月?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属于企业无偿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财务报表是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还是政府补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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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具的入职体检发票名头开具员工个人可否税前扣除?

医院开具的入职体检发票名头开具员工个人可否税前扣除?

新入职员工的医院体检发票,发票名头开具给员工个人,而不是开具给单位的名头,可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是要纳税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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